为解决建站资金缺乏且无专业设备、维护人员管理的问题,新乡公交积极探索充电站建设新模式,经过考察、调研、论证,决定以PPP模式合作建设充电站。即由新乡公交提供场站场地,由中标企业出资建设充电站,建成的充电站产权归新乡公交所有,合作方在一定期限内,以优于社会充电服务费的价格收取新乡公交服务费。
新乡公交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王晓昌表示,这种购买充电服务方式的合作,既解决了新乡公交充电站布局不全、建设周期长、建设资金匮乏的难题,也解决了无专业技术人员维护、保养、操作专业设备的难题。此次合作拉开帷幕后,这种模式将可能在后期进行复制和推广应用。
据悉,按照《新乡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新乡将构建适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快递、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推广应用,确保完成省定推广目标,全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力争达到11000辆。同时,对公交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要根据线路运营需求,优先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沿途合理建设独立占地的快充站和换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