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新能源车辆推广中心”微信公众号获悉,2018年9月30日,深圳市交委、发改委、规划国土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动我市出租车快速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指出,内设出租车快速充电桩的配电房及雨棚等简易建筑视为临时建筑,不视为永久性建筑;出租车快速充电桩服务设施配置指引另行制定,配置指引不作为出租车快速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审批的条件;在除国家明令禁止区域以外的其他用地上建设出租车快速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应给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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