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充电桩免收基本电费政策再延五年

发布日期:2018-08-02

核心提示:8月1日,记者从市政部门获悉,今天起北京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污水处理、港口岸电运营、海水淡化等执行两部制电价企业,

8月1日,记者从市政部门获悉,今天起北京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污水处理、港口岸电运营、海水淡化等执行两部制电价企业,免收基本电费,免收期限至2025年底。此外,本市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严禁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各类加价。

2014年,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并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

今年7月2日,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中再次明确,针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免收基本电费的政策将延长至2025年。也就是说,本市公用充电桩免收基本电费政策再延长五年。

所谓两部制电价,就是将与容量对应的基本电价和与用电量对应的电度电价结合起来决定电价的制度。其中基本电价是按照本身发电容量或最大容量所制定的电价,相当于固定电话的月租费一样。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近两年来的新能源汽车数量的爆发式增长,其配套必备设施充电桩的建设规模也随之扩大。充电设施电费的减免制度将有利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有效推广。


 
关键词: 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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