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发布的5月全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应用情况显示,中国各省、区、市公共和私人充电设施保有量平稳增长,充电电量略有增长,总体与上月持平。
截至2018年5月,充电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类充电桩266231个,其中交流充电桩116761个、直流充电桩84174个、交直流一体充电桩65296个。2018年5月较2018年4月新增公共类充电桩4173个。从2017年6月到2018年5月,月均新增公共类充电桩约8273个,2018年5月同比增长59.5%。
此外,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拥有的公共类充电桩数量前十的分别为: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山东、浙江、天津、河北、安徽、湖北。
全国充电电量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以及中西部三个区域,其中北京主要以私人乘用车为主;广东、陕西、江苏、山东、湖北、四川、福建的电量流向主要以公交车等专用车辆为主,乘用小客车为辅;山西的电量流向主要以出租车为主,乘用小客车为辅。电动公交、出租等专用车辆的电量带动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