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象海风电场位于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东南海域,分为南北两区。北区离岸距离约17km,场区呈不规则六边形,南北最长7.5km,东西最宽4.9km,总装机254.2MW,是由海装集团机型H171-6.2MW,41台单机容量为6.2MW的永磁同步风电机组组成。南区项目离岸距离约25km,场区呈近似梯形,南北最长约16km,东西最宽约9.1km,总装机容量504MW,是由浙江运达集团机型WD225-9000, 56台单机容量为9.0MW的双馈风电机组组成,风电机组接线均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经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后,由26回35kV海底高压电缆集电线路分别接至风电场1期/2期220kV海上升压站,象风联络线从海上升压站到登陆点为3回220kV海缆,从登陆点至陆上集控中心220kV架空线(共17基塔,单塔三回线),集控中心出线为两回220kV架空线,最终送至220kV湾山变。象海风电场集控中心位于鹤浦镇大南田村,运维船码头位于鹤浦镇老客运码头,登陆点位于金七门村附近,相互均有10公里左右路程。一期风电场距离码头单趟船程平均需要2个多小时,二期风电场码头单趟船程平均需要3个多小时,海上工作窗口期相对较少。
据了解,项目招标范围:开展象山海上风电I期/II期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日常巡查以及消缺、维修、维护、技改及卫生清扫等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I期/II期海上升压站/集控中心等三站所有电气一、二次系统、升压站综自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火警、通讯及信息传输设备;风功率预测系统设备;三站的生产辅助系统设备的日常巡查、消缺、维修、维护及卫生清扫等工作。
公告原文如下: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象海风电场2024年场站委托运营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11123,招标人为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象海风电场位于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东南海域,分为南北两区。北区离岸距离约17km,场区呈不规则六边形,南北最长7.5km,东西最宽4.9km,总装机254.2MW,是由海装集团机型H171-6.2MW,41台单机容量为6.2MW的永磁同步风电机组组成。南区项目离岸距离约25km,场区呈近似梯形,南北最长约16km,东西最宽约9.1km,总装机容量504MW,是由浙江运达集团机型WD225-9000, 56台单机容量为9.0MW的双馈风电机组组成,风电机组接线均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经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后,由26回35kV海底高压电缆集电线路分别接至风电场1期/2期220kV海上升压站,象风联络线从海上升压站到登陆点为3回220kV海缆,从登陆点至陆上集控中心220kV架空线(共17基塔,单塔三回线),集控中心出线为两回220kV架空线,最终送至220kV湾山变。象海风电场集控中心位于鹤浦镇大南田村,运维船码头位于鹤浦镇老客运码头,登陆点位于金七门村附近,相互均有10公里左右路程。一期风电场距离码头单趟船程平均需要2个多小时,二期风电场码头单趟船程平均需要3个多小时,海上工作窗口期相对较少。
2.1.2招标范围:开展象山海上风电I期/II期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日常巡查以及消缺、维修、维护、技改及卫生清扫等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I期/II期海上升压站/集控中心等三站所有电气一、二次系统、升压站综自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火警、通讯及信息传输设备;风功率预测系统设备;三站的生产辅助系统设备的日常巡查、消缺、维修、维护及卫生清扫等工作。
2.1.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修二级及以上、承试二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上风电场检修或海上风电场试验或海上风电场维护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且须具有并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技师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1-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1-15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1-29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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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电象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场30F
邮 编:315042
联 系 人:高钰铖
电 话:0574-56218035
电子邮箱:12048890@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赵梦娇
电 话:01057337415
电子邮箱:20065270@chnenerg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