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一、规划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需开展重庆市“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二、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重庆市“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规划时限:规划基准年2020年,规划期2021—2025年
发展目标: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新增不低于383万千瓦,总装机规模达到1361万千瓦以上,占全市发电装机37.3%以上;可再生能源电能消费总量约780亿千瓦时,年替代化石能源约2420万吨标准煤。非水可再生能源电能消费总量约260亿千瓦时,年替代化石能源约810万吨标准煤;力争消纳市外可再生能源电量达到450亿千瓦时。
三、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重庆市能源局
联系人:刘江,联系电话:023-67575197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
邮箱:cqsnyj305@163.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小荣,联系电话:023-67826599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扬子江商务大厦7楼
Email:1520018070@qq.com
五、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重庆市能源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