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2-03-1-244-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1.招标条件
华能元氏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由对应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华能集团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元氏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规划装机容量37.38MW,建设区域位于石家庄市元氏县县域内,利用农户、工商业、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屋顶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工期:2022年4月15日开工,2022年11月30日完工,总工期23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招标范围:
工程承包范围:全部前期手续办理、初步设计编制及外部审查、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负责37.38MW屋顶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屋顶结构质量检测评估和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等,并出具报告)、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工程勘察设计、设备监造(监造单位及标准应符合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要求)、设备(含备品备件、组件和逆变器设备采购、卸车、存储场地及保管)、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服务及培训、调试、试运、并网发电、性能试验(试验单位及标准满足建设单位有关要求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使用)、达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专项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电网公司各项手续办理,接入施工及变压器容量改造。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设备采购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及逆变器、项目支架及配件、电缆、支架底座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以及上述设备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投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
项目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彩钢瓦、标识标牌(符合华能集团VI标识设计要求)、电缆标示桩(符合招标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
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道路障碍物清楚、屋顶障碍物清除、光伏组件支架基础、接地、消防、截排水、挡护、屋顶防水处理、屋顶加固处理、彩钢瓦施工等相关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直至并网发电。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完成项目质量监督、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环保水保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的临建设施用地由投标人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予以协助。
项目设备性能试验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投标人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性能试验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G.服从招标人和监理人的工作安排。
H.负责光伏组件系统监测APP软件平台开发及安装部署,监控系统可监视到每户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手机APP等功能,负责接入招标人既有集控中心(含相关设备采购及施工),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招标人原有系统要求。
I.全权负责协调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农户、工商业屋顶确户工作,全权负责所有对外协调工作。
J.其他
(1)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不低于500户农户的确户工作并签订相关协议(协议模板由双方确认),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一次性缴纳300万元作为处罚金并解除中标资格。
(2)与房屋所有者签订的协议中的单块组件租金价格前1-5年不高于55元/块/年,6-25年不高于40元/块/年,租期25年,如租金超过该标准,超出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华能集团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
范围:本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元氏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EPC。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
(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提供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项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应提供近3年(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项光伏项目的设计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职务明确“项目总负责人”,未备注视为不满足资质要求)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本工程拟任设总:近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1个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须能证明设总身份)。
3.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3月28日9时起至2022年4月5日17时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8日9时00分。
5.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4月18日9时00分。
【电子招标】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其他
7.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华能大厦10、11层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10-68297832
电子邮件:swb@hn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118
电子邮件:1347785733@qq.com
华能广宗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1-245-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
1.招标条件
华能广宗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已由对应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华能集团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广宗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单位为华能广宗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规划装机容量50MW,建设区域位于邢台市广宗县县域内,利用农户、工商业、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屋顶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工期:2022年4月15日开工,2022年11月30日完工,总工期23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招标范围:
工程承包范围:全部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初步设计编制及外部审查、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负责50MW屋顶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屋顶结构承载检测评估和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等,并出具报告)、施工过程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工程勘察设计、设备监造(监造单位及标准应满足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要求)、设备(含备品备件、组件和逆变器设备采购、卸车、存储场地及保管)、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服务及培训、调试、试运、并网发电、性能试验(试验单位及标准满足建设单位有关要求并经建设单位确认使用)、达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项目整体验收、专项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涉及的电网公司相关手续办理等全部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设备采购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及逆变器、项目支架及配件、电缆、支架底座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以及上述设备的接货、卸车、存储场地、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全部工作,投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
项目所需的材料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光纤、电缆槽盒、接地扁钢(铜绞线、接地极等)、彩钢瓦、标识标牌(符合华能集团VI标识设计要求)、电缆标示桩(符合招标人要求)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的材料。
项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进场道路和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道路障碍物清楚、屋顶障碍物清除、光伏组件支架基础、接地、消防、截排水、挡护、屋顶防水处理、彩钢瓦施工、屋顶加固处理、等相关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
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等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完成项目质量监检、并网验收、防雷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环保水保验收、节能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的临建设施用地由投标人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予以协助。
项目设备性能试验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投标人负责消缺、整改直至满足要求。性能试验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其它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求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
G.服从招标人和监理人的工作安排。
H.负责光伏组件系统监测APP软件平台开发及安装部署,监控系统可监视到每户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手机APP等功能,负责接入招标人既有集控中心,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招标人原有系统要求。
I.全权负责协调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农户、工商业屋顶确户工作,全权负责所有对外协调工作。
J.其他
(1)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不低于500户农户的确户工作并签订相关协议(协议模板由双方确认),如无法达到招标人要求,一次性缴纳300万元作为处罚金并解除中标资格。
(2)与房屋所有者签订的协议中的单块组件租金价格前1-5年不高于55元/块/年,6-25年不高于40元/块/年,租期25年,如租金超过该标准,超出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华能集团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
范围:本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广宗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EPC。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
(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提供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项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应提供近3年(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项光伏项目的设计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职务明确“项目总负责人”,未备注视为不满足资质要求)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光伏项目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本工程拟任设总:近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1个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须能证明设总身份)。
3.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3月28日9时起至2022年4月5日17时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8日9时00分。
5.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4月18日9时00分
【电子招标】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其他
7.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华能大厦10、11层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10-68297832
电子邮件:swb@hn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118
电子邮件:13477857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