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能源公司钟祥双河100MW农光互补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获批准建设,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湖北能源集团钟祥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能源公司钟祥双河100MW光伏电站位于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双河镇,距钟祥市城区直线距离约32km,周边有村村通公路相连,交通较为便利。湖北能源集团钟祥双河100MW农光互补电站项目总装机规模100MW,拟采用农光互补形式进行开发建设。配套新建1座220kV升压站,站内预留1个主变间隔和2回220kV进线间隔,为其他新能源项目(按1*100MW+2*300MW容量)的接入留出接口。以1回220kV线路接入丽山220kV变电站,送出线路长度约为1.5km。接入系统方案见接入系统审查意见。
2.2本次招标的范围与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新能源公司钟祥双河100MW农光互补电站及外送线路,总容量100MW。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不含组件、逆变器)及材料采购、监造检测、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项目管理、工程试运行、线路接入、生产准备、移交生产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
(2)本工程除组件、逆变器之外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另外,办公和生产、生活家具及家电采购、厨房用具、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常用工器具、安全设施配置标准按照清单采购;
(3)所有设备及材料的保管、成品保护、安装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组件、支架、主变、箱变、逆变器、高低压开关柜、配电装置、SVG、二次安防、远动通信、测控保护、计量、一次调频、电力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光功率预测系统、直流不间断电源、视频监控、消防系统、AGC/AVC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集控子站(接入武汉集控中心)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内容;
(4)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包括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钢芯铝绞线、光纤光缆、避雷线、接地材料(铜绞线、接地极等)、塔材、进线间隔、通信、标识标牌、电缆沟盖板(统一使用带“中国三峡”标志的复合盖板)和电缆标示桩(按招标人标准制作)等工程配套及相关的材料;
(5)本工程的土建工作包括:进场道路的改造、施工损毁道路的修复、场内检修道路、箱变基础、逆变器基础、门型构架、综合楼、配电楼、SVG室、升压站(包括建构筑物、各类设备基础等)、集电线路、杆塔基础、接地等相关土建工作;
(6)本工程外送线路及对侧220kV丽山变电站扩建间隔的全部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及安装、试验、调试、系统接入(省调、地调)、线路参数测试及保护定值计算,编写送电方案,整体自动化联调及整条线路的验收,负责施工过程中涉及跨越钻越(包括公路、铁路、线路)的协调工作,直至线路正常投运的所有工作;
(7)本工程的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挡墙、护坡、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及监理、监测、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及整改的工作;上述工作须满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并承担所需发生的费用;
(8)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不包括政府的行政收费),包括但不限于林业用地的勘察及报批(如涉及占用林地)、土地报审、地方施工备案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规划调整及前期所有专题需要变更的手续办理等;负责承担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相关费用;
(9)负责完成征地、土地流转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全部协调及工作费用,发包人仅负责签订征地、土地流转补偿协议并支付征租地及补偿费用,220kV外送线路塔基用地补偿、通道砍伐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10)负责办理本工程并网验收(满足国网电力公司的最新标准要求)、各种证照手续、调度(包括但不限于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通讯协议、通信链路开通、防雷接地检测、消防验收、档案验收、水保环评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能量管理平台建设和全场并网性能试验(包括但不限于电能质量检测、有功功率测试、无功功率测试、电网适应性检测等)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11)本项目在全部容量成功并网,实现所有设备带电安全稳定运行,全容量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时间不应少于光伏组件接收总辐射量累计达60kWh/㎡的时间,进入质保期(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其他设备通过移交生产验收,进入质保期;
(12)在工程范围内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事项如未在报价文件中列出,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承包人承担;
(13)本工程质保期时间为2年。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8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开工令为准。全容量并网2022年12月31日目标不变。
2.4其它本项目组件与逆变器由发包人提供,在项目现场车板交货,卸货、到货验收、保管、成品保护、仓储、监造检测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建成并网至少1个100MW及以上且累计完成200MW及以上规模的光伏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的国内业绩(不包括联合体业绩,以EPC总承包合同及移交生产文件或业主证明为准)。
(3)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资格,担任过至少1个国内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建设的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专职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或以上)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9、2020年财务无连续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