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如下:
1、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项目山东华电莱州土山一期60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福新(莱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招标采购项目:山东省莱州市土山镇
项目规模:600MW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2年6月开工,2023年6月30日全部容量并网发电。并于2023年12月30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无论实际开工时间如何变化,最终投产时间均不得晚于2023年7月底)。
招标范围
除①光伏组件、逆变器、主变、箱变、支架、GIS、SVG、35kV配电装置等甲供设备的采购及运输②项目前期③监理④建设用地的永久征租地⑤开工及并网手续办理⑥生产准备、生产车辆购置、项目建设管理费等由发包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采购(华电集团已完成框架招标的电缆等其他项目设备材料按照华电集团框架招标结果设计、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莱州土山一期60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招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6亿元及以上;
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100MW及以上光伏施工(或EPC、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且具有至少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施工(或EPC、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1.招标人不接受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3-0719:10到2022-03-1317:00。
递交截止时间:2022-03-28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