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第二医院核酸检测基地设备应急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核心提示:三明市第二医院核酸检测基地设备应急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核酸检测基地设备应急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12幢91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GX2021-YA143
 
项目名称:核酸检测基地设备应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是否进口产品
 
预算价
 
(最高限价)
 
主要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核酸检测基地设备
 
 
 
 
800万元
 
技术和服务要求
 
三明市第二医院
 
董先生
 
0598-8823111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按谈判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4日  至 2021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12幢917室)
 
方式: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1年11月14日至2021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12幢917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12幢9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10)开标会现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投标文件中自行体现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函)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300元,邮寄自费,售后不退。
 
售标书及交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   户   名: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帐        号:18104010010002383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明市第二医院     
 
地址:永安市燕江东路86号         
 
联系方式:董先生 0598-8823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三明市沪明新村12幢9楼917】            
 
联系方式:小陈 0598-8955586 smgxzb1@126.com 微信:18650987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8—8955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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