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DGP370998202102000037
项目名称:徂汶景区滨河片区2021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东颜张村猕猴桃种植采摘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9.090343万元
最高限价:169.090343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猕猴桃种植采摘园园区建设工程 1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9.068196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9.068196
B 种植采摘园光伏电站建设工程 1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肆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0.022147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肆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0.022147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包: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B包: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肆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10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6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供应商须在本磋商公告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上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并在本磋商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如未按照要求投标备案及领取采购文件的,其相关后果自负。
3.方式:供应商在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内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售价: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从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1年11月23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政发〔2021〕3号文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4、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5、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徂汶景区滨河片区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徂汶景区滨河片区管理服务中心驻地(泰安市徂汶景区滨河片区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38-891607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舜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安县(区)温泉路906号中段安居金域缇香商业楼201室
联系方式:0538-6308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平
联系方式:15069897296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包: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B包: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肆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10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6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供应商须在本磋商公告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上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并在本磋商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如未按照要求投标备案及领取采购文件的,其相关后果自负。
3.方式:供应商在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内自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售价: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从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1年11月23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政发〔2021〕3号文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4、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5、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徂汶景区滨河片区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徂汶景区滨河片区管理服务中心驻地(泰安市徂汶景区滨河片区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38-891607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舜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安县(区)温泉路906号中段安居金域缇香商业楼201室
联系方式:0538-6308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平
联系方式:15069897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