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公安局京杭运河多维感知专项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0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核心提示: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关于吴江区公安局京杭运河多维感知专项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YJ2021-WJ-G-011
 
2、项目名称:吴江区公安局京杭运河多维感知专项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仟壹佰伍拾万元整(¥2150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仟壹佰贰拾伍万柒仟零玖拾柒元整(¥21257097.00)
 
5、采购需求简要说明(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交付期限:签订合同后180日内交货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3)交付地点:按采购方要求。
 
(4)质保期:3年,采购技术要求中设备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应不低于特殊要求。免费质保期自全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5)验收标准: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必须满足采购文件中所列规格、具体配置、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投标单位承诺的其它指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 ?
 
2、各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技术咨询人员:朱工、李工,咨询电话:0512-63985015,QQ号:578897795(朱工)、2273574492(李工)。
 
3、报名流程:
 
3.1.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的“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3.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通过CA证书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平台报名系统内投标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不一致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3.3.现场公布。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至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3.4.文件获取。报名供应商自行从“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
 
3.5.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4、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4.1、CA激活及软件操作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
 
4.2、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激活CA,激活时选择相应用户类型。
 
CA办理咨询电话:
 
国信CA: 400-025-1010、025-96010
 
CFCA:18550096817、0512-81876166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1月25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5日9: 30(北京时间)
 
4、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3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勘察现场:投标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投标需要,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2、网上询问。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答疑方式,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3、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需同时提供网上报名确认单及质疑单位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质疑除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地址:吴江区松陵镇鲈乡南路2288号银都大厦B座10楼
 
联 系 人:顾成飞
 
联系电话:0512-63663868、18913057868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不接收到付快递)
 
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4、采购代理服务费
 
领取中标通知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以内0.8%的差额定率累进法的计算收取。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玖万玖仟玖佰元整(¥99900.00)
 
5、投标保证金:无,响应文件中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6、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6600号
 
联 系 人:庄斌
 
联系电话:63455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区松陵镇鲈乡南路2288号银都大厦B座10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成飞、沈宇 
 
电 话:0512-63663868、18913057868   ?
 
八、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九、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3982390。
 
十、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须知:按照我区疾控中心最新规定,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凭“苏康码”和“疫情行程卡”出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从中高风险地区前来的投标单位员需在本地(苏州市吴江区)做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的至少间隔24小时,持有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采购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授权非疫情区域的符合当地防疫要求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否则如因无绿码或其他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疫情期间投标规定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网站《关于进一步明确2021年新冠疫情期间人员进场交易管理要求的通知》。疫情期间进入交易场所,按当地最新疫情规定执行。
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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