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形式,潜在投标人须在11月15日-11月22日工作日内通过邮箱报名,投标截止时间为12月7日上午9:30,中标企业应在45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投标车型进入了国家《汽车产品公告》、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进入国家《汽车产品公告》、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应提供承诺书,必须承诺在中标后交车前进入以上目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招标人湖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是湖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孙公司,本批氢能公交的采购反映出湖州对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的支持。
事实上,湖州的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起步较早,相关布局正提速中。2019年,湖州与上海、苏州、南通、如皋、宁波、嘉兴、张家港等市被确立为国内首个氢走廊规划项目——长三角氢走廊先行城市;随后湖州在《湖州市本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补助实施办法》中对加氢站提出最高一次性给予350万元的补助,以催动当地氢能产业发展。
今年3月,记者在浙江省巡回调研中发现,湖州正在建设首座加氢站,当地政府已向企业发出100辆氢能公交采购订单;7月,浙江省发改委发布的《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全省到2025年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接近5000辆,规划建设加氢站接近50座的计划,未来将在湖州长兴持续推广氢能公交车辆,并建成加氢站6座。
总体看来,湖州对氢能公交的示范推广计划正持续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