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要给充电桩“留位”!

发布日期:2021-11-17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中国风光储网--新闻中心

核心提示: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猛,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购买新能源车,但小区充电桩少、充电难等痛点也成了困扰市民的烦心事。昨天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猛,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购买新能源车,但小区充电桩少、充电难等痛点也成了困扰市民的烦心事。昨天,记者从扬州供电公司了解到,为切实解决当前新建居民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题,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由扬州供电公司联合市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扬州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下文统称《通知》)即日起正式施行。《通知》对新建居民住宅小区以及老旧小区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进行了明确,市民关于“没桩充电”的顾虑或将迎刃而解。
 
新建小区停车位
 
应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接入条件
 
根据《通知》,自2021年起,我市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的新建居民住宅小区项目应严格执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比例要求,即新建居民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接入条件,包括预留电力容量,建设配电分支箱、管线桥架、计量表箱,表后桥架及线缆敷设至每一个停车位。
 
扬州供电公司市场及大客户服务室智能用电技术专职韦斌介绍,根据该《通知》,新建居民住宅小区还需按不低于30%的停车位比例,一次性配建交流有序充电设施,智能控制充电设施输出功率,实现错峰智慧充电,“另外配套供电设施、防火单元分隔、消防设施等建设应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为了确保新建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将从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加强规范管理。”
 
老旧小区
 
规划电动汽车公用车位和共享快充桩
 
为了保障老旧小区居民电动汽车充电需求,该《通知》还对加大存量居民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行了明确。
 
“由街道办组织社区、物业或业委会等单位牵头对小区车位进行统筹规划,在老旧小区内地面或邻近产权车位集中规划电动汽车公用车位和共享快充桩。”韦斌介绍,根据《通知》,纳入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在改造方案中需明确充电设施建设相关要求,做到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设计、 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据悉,扬州目前电动汽车保有量已达21780多辆,已建成公共充电桩约2900个,主要分布在社会停车场、公园、酒店、商业综合体、园区等公共场所。扬州供电公司市场及大客户服务室主任曹凯表示,该《通知》的出台实施,将促进形成“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网,着力解决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中存在的建设条件有限、维护管理缺失、安全隐患突出等困难和痛点,有效促进扬州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我们也鼓励正在建设的居民住宅小区项目参照通知要求,同步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保障扬州电动车主充电便利性和安全性。”

 
关键词: 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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