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年行动计划中关于“能源绿色发展行动”部分,自治区提出:
2021年,绿色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达到2750万千瓦,绿氢生产规模达到5万吨/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 24%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1%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煤炭消耗比2020 年降低 3.2%。
2022年,绿色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达到3100万千瓦,绿氢生产规模达到10万吨/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25.4% 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2% 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煤炭消耗比2020年降低6.3%。
2023年,绿色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达到3300万千瓦,绿氢生产规模达到20万吨/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29.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3%左 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煤炭消耗比2020年降低9.3%。
1、加快绿色能源开发。坚持先立后破,加快集中式光伏发电、风电开发建设,重点在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红寺堡区、同心县、盐池县、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地区,建设千万千瓦级黄河几字弯绿能基地和千万千瓦级“宁电入湘”绿能基地。推动整县、整乡、整村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支持在风能资源适宜、靠近负荷中心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周边发展分散式风电。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提高绿色能源消纳比重。到2023年,光伏发电、风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1750万千瓦、1550 万千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 29.5%以上,力争达到国家下达的激励性目标。
2、大力发展绿氢生产。完善氢能产业发展政策,推动氢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公关,探索氢能技术新应用,支持离网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实现商业化。
3、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原则上不再审批使用煤炭作为原理和燃料的新建项目。
截止2020年底,宁夏光伏累计装机为1197万千瓦,风电为1377万千瓦,合计2574万千瓦。因此,到2023年,三年内宁夏将规划新增风光超过7.26GW,其中光伏新增553万千瓦,风电新增173万千瓦。
文件还指出,到2023年,宁夏将累计创建100家绿色工厂,建设12个绿色园区。
原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