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启动换电模式应用试点

发布日期:2021-11-08  来源:全国能源信息平台  作者:中国风光储网--新闻中心

核心提示:日前,工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
 
日前,工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
 
 
日前,工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
 
《通知》透露,纳入此次试点范围的城市共有11个,其中综合应用类城市8个(北京、南京、武汉、三亚、重庆、长春、合肥、济南),重卡特色类3个(宜宾、唐山、包头)。
 
据了解,充电和换电都是电动汽车的能源补给方式,各有适用领域和消费群体。其中,换电模式在降低购车成本、消除里程焦虑、提升安全水平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近年来,换电模式发展取得积极进展,截至目前,换电车型近200款,累计推广超过15万辆,建成换电站近900座,但仍面临技术标准、税收政策、管理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为进一步促进换电模式应用,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深度融合,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发展经验,《通知》提出,以市场主导构建充换电互补生态,试点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技术研发、开展示范应用、完善基础设施、加强监测管理、健全标准体系、优化产业生态及强化政策支持七个方面。
 
本次试点总体目标为推广换电车辆10+万辆、换电站1000+座,同时突破换电产品关键技术,打通基础设施审批流程,建立换电汽车监管平台,健全换电技术标准体系,形成换电模式产业生态,构建换电政策支持体系。在节能减排方面,力争达到节省燃油70+万吨/年、碳减排200+万吨/年。
 
《通知》还提出,要加强监测管理,依托企业和地方监管平台,加强换电车辆、动力电池等动态监测,提高安全运行水平。健全标准体系,制修订换电安全、换电接口、标准化电池箱、模块化电池等标准,鼓励相关团体标准先行先试;优化产业生态,鼓励设立电池资产管理公司,提升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利用效率,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的能量互动,鼓励新能源汽车用新能源电,提高能源综合应用经济性。此外,《通知》还明确,要强化政策支持,鼓励地方出台换电车辆应用支持政策、研究推出适合换电模式发展的金融保险产品。
 

 
关键词: 换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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