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报送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文件指出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微电网等融合发展,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推广和利用,申报项目于2021年2月28日前报送。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容量要求小于6兆瓦,分为全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类,其中余电上网电量比例不高于25%。
分散式风电方面,申报项目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任一模式,鼓励建设部分和全部电量自发自用,以及在微电网内就地平衡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原则上要求自用电量比例不低于75%,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需安装逆功率装置,采用技术措施控制反送电。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报送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内能新能字〔2021〕82号
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
“十四五”期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助力自治区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建设,自治区将积极构建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的新能源多元发展新格局.在推动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同时,遵循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布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大力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推动自治区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加速构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为加快推动自治区分布式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请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全面梳理分布式新能源项目的发展现状,并结合实际梳理申报2021-2023年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建设规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发展分散式风电项目
(一)报送分散式风电项目发展现状
我区分别于2015年以“内发改能源字〔2015〕589号”文件下达全区“十二五”第五批拟核准分散式风电规模15.25万千瓦,于2017年以“内发改能源字〔2017〕1522号”文件下达全区“十三五”第一批分散式风电规模15万千瓦,于2019年以“内能新能字〔2019〕316号”文件下达2019年分散式风电规模90万千瓦、2020年度32万千瓦,请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认真梳理总结以上三批次(共152.25万千瓦)及其他年度的分散式风电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填写附件1.
(二)报送2021-2023年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规划
“十四五”期间,我区分散式风电将重点与偏远地区、电网薄弱地区、工业园区等用电需求相结合,与生态旅游、乡村振兴、特色小镇等民生改善工程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形成集中式与分散式并举的风电发展格局。
1.申报条件
(1)申报分散式风电项目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任一种模式.我区鼓励建设部分和全部电量自发自用,以及在微电网内就地平衡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原则上要求自用电量比例不低于75%。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需安装逆功率装置,采用技术措施控制反送电。
(2)接入电压等级应为110千伏及以下,并在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内消纳,不向110千伏的上一级电压等级电网反送电。
(3)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应充分利用电网现有变电站和配电系统实施,优先以T或者II接的方式接入电网。
(4)110千伏(蒙东地区66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只能有1个并网点,且总容量不应超过50兆瓦。
(5)在一个并网点接入的风电容量上限以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为前提,统筹考虑各电压等级的接入总容量。
2.申报要求
请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电力部门,按照申报思路和申报要求,将电力消纳作为首要条件,并结合当地电力负荷增长预测、电网接入条件、风能资源、土地资源、项目建设时序等实际情况,科学客观地梳理谋划各盟市2021-2023年分散式风电项目,编写正式文件并填写附件2报送自治区能源局。
二、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项目
(一)报送分布式光伏发展现状
请盟市能源主管部门认真梳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然人、工商业)现状,分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政策建议。
(二)报送2021-2023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划
“十四五”期间,我区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将重点支持在工业园区、大型建筑、公共建筑等用电负荷较大的区域,结合建筑条件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支持充分利用农区牧区棚圈庭院、农光互补等形式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保障用能用电需求,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微电网等融合发展,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推广和利用。
1.申报条件
本次仅申报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容量要求小于6兆瓦,分为全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类,其中余电上网电量比列不高于25%.
2.申报要求
各旗县区可开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资源条件,在综合考虑并网、消纳等前提条件下,依照建设时序,科学、客观地梳理谋划本盟请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电力部门,充分摸排本盟市各旗县区可开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资源条件,在综合考虑并网、消纳等前提条件下,依照建设时序,科学、客观地梳理谋划本盟市2021-2023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编写正式文件并填写附件
3.报送我局.正式文件应包含:本盟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源情况,已建成并网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个数、规模,2021-2023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划情况,项目建成后接网及消纳情况分析,年度开发计划、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三、有关要求
请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认真梳理分析分布式新能源项目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政策建议,按照实际需求组织申报2021-2023年项目开发建设规划,自治区能源局将结合“十四五”规划、国家的相关政策要求编制自治区分布式新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请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正式文件及附表报送我局,并将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新能源处邮箱。
此通知。
附件:1.X盟市存量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汇总表
2.X盟市申报(2021-2023年)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规划表
3.X盟市申报(2021-2023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规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