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560号建议的答复
闪亚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电动汽车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国家层面建立统一的快换式电动汽车电池标准的建议
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自2009年开展“十城千辆”示范推广试点以来,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成为引领世界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产业规模全球领先,产销量连续5年位居世界首位,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超过450万辆,占全球50%以上。技术水平明显提升,乘用车主流车型续驶里程在400公里以上,动力电池单体能量密度达270瓦时/公斤、价格1.0元/瓦时。产业体系渐趋完善,新能源汽车基础材料、电池、电机、整车、生产装备等产业链上下游基本实现贯通,比亚迪、吉利、宁德时代等企业产品批量进入国际市场。配套环境逐步优化,全国已累计建设充电站3.8万座,换电站449座,各类充电桩132万个,建成“十纵十横两环”4.9万公里的高速公路快充网络。与此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我国发展新能源汽车虽取得一定的先发优势,但还存在核心技术不强、整车成本偏高、充电不够便利等突出问题,不少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仍存有“里程焦虑”。
充电与换电都是电动汽车的能源补充方式,各有其适用领域和细分市场。由于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上还处于初期阶段,技术路线、商业模式都在发展变化之中,我部鼓励相关企业开拓创新,开发先进动力电池、新型充电和换电技术,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同时,我部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换电相关标准制定工作。2017年,发布实施《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GB/T34013-2017国家标准,为动力电池更换提供便利性。目前,正在加快制定《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国家标准,支持电动乘用车整体式快速更换电池箱等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为换电式电动汽车提供开发设计指导和安全测试依据。
我部赞同您促进换电模式发展的建议。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加快《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国家标准的审查报批,鼓励企业根据适用场景研发换电模式车型,支持北京、海南等地方开展换电模式试点推广,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加电站(也可设置在加油站内)提供充电电池更换服务的建议
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落实能源消费革命的具体措施。能源局赞同您的建议,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据初步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55.8万个,较去年同期增长35.7%;居民专用充电桩76.3万个,较去年同期增长29.2%。同时,充换电设施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已建立城市级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平台,国家电网公司等重点充电运营企业也建立了监控平台。充电接口新国标得到有效实施,接口标准基本实现统一。组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汇聚行业资源,共同推动产业发展。整体来看,我国充电基础设施能够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需要,但仍需加大建设力度,优化规划布局,提升发展水平。
为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2018年能源局印发《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提出“为提升充电设施运营效率,要结合服务场景科学配置车桩比例,切实提升充电设施利用效率和服务能力。继续探索出租车、租赁车等特定领域电动汽车换电模式应用”。下一步,能源局将继续大力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鼓励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探索在充电站或加油站提供换电服务的运营模式,为用户提供更高效便捷的能源供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