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附原文:
下调2020 年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标准:
1.2020 年总资产从7500 万元以上下调为5000 万元以上;
2.2020年营业收入从超过1.5亿元下调为超过1亿元,其中主营物流业务收入所占比例不低于70%保持不变;
3.2020年利润总额从不低于300万元下调为不低于200万元;
4.2020年在本市交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从不低于200万元下调为不低于100万元。
下调2020年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贴息资助考核标准:
1.2020年总资产从7500万元以上下调为5000万元以上;
2.2020年营业收入从超过1.5亿元下调为超过1亿元,其中主营物流业务收入所占比例不低于70%保持不变;
3.2020年利润总额从不低于300万元下调为不低于200万元;
4.2020年在本市交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从不低于200万元下调为不低于100万元。
下调2020年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运营资助项目考核标准:
申请资助的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第二个考核期(2019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6日)在深圳市内行驶里程,从1.5万公里下调为1万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