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条件:
1.在深圳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取得我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拥有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2013),取得我局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证(4.5吨及以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无需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不少于300辆,其中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物流配送车辆不少于100辆;或拥有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冷藏车、纯电动集装箱牵引车不少于50辆。
指南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