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家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但由于缺乏配套设计、建设标准和规范,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无据可依。与此同时,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利用率低,建设运营存在亏损,尚未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华东理工大学金山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主任蓝闽波递交一份提案,建议进一步编制、完善新建居民住宅、公建配套停车场(库)建设规范、标准,提高配套供电设施设计标准。同时,优化充电设施补贴政策,鼓励公共快充建设,对于恶意破坏、滥用公共充电设施的行为,按破坏城市基础设施给予惩处。
现有充电设施难以满足电动汽车长期需求
蓝闽波在提案中表示,以上海为例,截至2016年底,上海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10.27万辆,建设各类充电设施5.8万台,其中居民个人独立用电报装2.86万户,公共充电设施7000台,“按照目前的居民小区配电设计标准,辅以引导用户夜间低谷充电等需求侧管理手段,可满足目前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但是,部分既有老旧小区以配电容量接近饱和为由,拒绝居民安装充电设施的情况,也时有报道。”
根据国家发改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蓝闽波在提案称,“如不及时编制、修订住宅区、公建配套停车场(库)的设计规范、标准,将难以满足中长期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他还在提案提出,公共充电设施的运营成本也存在问题。2016年以来,国家连续出台政策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方政府出台了充电设施鼓励政策。但是,部分公共充电设施被恶意破坏和滥用,导致公共充电网络的建设运营成本,远高于个人自用和专用设施。此外,电动汽车以驻地充电为主,导致公共充电网络设施利用率低。
新建住宅、停车场充分考虑充电设施
“目前,居民住宅、公建配套停车场(库)用电负荷测算,尚未考虑按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蓝闽波在提案中建议,进一步编制、完善新建居民住宅、公建配套停车场(库)建设规范、标准,科学估算车库、车棚负荷需求,并据此提高配套供电设施设计标准。
与此同时,开发商在新建居民小区时,应按远期规模预留充电设施、管线桥架、配电设施、电表箱安装位置及用地。在核发工程许可、施工图审核、工程验收等环节,应据上述规范、标准进行审核和检查。
此外,他还在提案中建议政府部门优化充电设施补贴政策,鼓励公共快充建设。做好公共充电网络运营服务,推进建设集中监控和结算支付平台;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充电设施的补贴力度;同时加大充电设施保护宣传力度。对于恶意破坏、滥用公共充电设施的行为,按破坏城市基础设施给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