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政策调整:《规范条件》目录“门槛降低”

发布日期:2017-09-28  来源:动力电池网

核心提示:9月26日,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2017年年度大会在北京召开。在本次会议上,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在谈到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时,指出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服”等要求,将考虑不再通过《规范条件》的方式对企业生产条件和能力提出具体要求。
 9月26日,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2017年年度大会在北京召开。在本次会议上,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在谈到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发挥市场主体积极性时,指出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服”等要求,将考虑不再通过《规范条件》的方式对企业生产条件和能力提出具体要求。

本次谈话中,虽未涉及《规范条件》的职能调整,但不再把生产条件和能力进行量化作为进入目录的硬性指标,无疑将大大降低动力电池企业的进入门槛。

2015年3月,工信部制定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其中明确规定锂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2亿瓦时。

2亿瓦时的门槛设定,一方面是基于15年~16年间动力电池产业的快速爆发下,动力电池企业“小、散、乱”现象严重,锂电产品的技术和安全水平普遍较低;另一方面在于市场发展迅猛,而行业规范滞后,政策引导缺位所致。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许艳华曾表示,如果没有规模的门槛要求,动力电池行业的散乱现象会愈演愈烈,只有通过集中度很高的优秀企业构筑起产业格局,才能真正促进动力电池产业期稳健发展。

截止至2016年7月,工信部一共发布了四批57家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动力电池企业目录。尽管企业是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不过业内普遍认为,动力电池企业如果无法进入《规范条件》,将无法获得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同时对于动力电池企业来说,如果无法进入上述目录,也意味着企业没有官方身份,必须在夹缝中求生,也会受到消费者质疑。

2016年11月22日,工信部发布公开征求意见稿《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对动力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到了80亿瓦时,除了宁德时代和比亚迪还能淡定,业内一度“恐慌”。

当然《征求意见稿》并非硬性规定,本意也是为推进动力电池产业的规模化生产和集中度提高,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升级。不过政策的影响力是不容忽视的,在《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高门槛的倒逼下,动力电池企业虚报产能、盲目扩张、低价竞争及地方保护等现象也日益严重。

当前,动力电池产业市场化转型不断深入,行业态势瞬息万变,飞速发展的市场背景下,政策的过度干预已成为动力电池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障碍。

市场新动态主要表现在:其一相比于15年和16年的市场混乱,目前动力电池产业格局基本确立,大型龙头企业对产业的稳定和推动作用明显,市场主体的功能日益凸显,为避免政策对市场自主性的干预,政策规范自应退居二线。

其次激发市场活力,随着市场集中度的进一步提高,大型企业对市场的控制能力不断增强,市场格局不断固化;而《规范条件》目录的高门槛更是让中小企业永无出头之日,垄断也就随之而来,行业将丧失健康发展的机会和市场活力。

最后竞争环境加剧,今年以来,外资企业纷纷加快了对华布局,而政策也鼓励外资的进入,为了应对动力电池市场即将到来的中外企业同台竞争和全面的市场化,放宽政策对市场的干预也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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