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政府8月15日发布《贯彻落实<2017年自治区电气化新疆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交通运输等领域电能替代工作。公交企业新增、更新的常规公交车辆中,新能源公交车所占比例不低于30%,新增的12米BRT车辆全部选购新能源公交车。
乌市城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新疆晨报记者,2015年底,乌鲁木齐市首批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车陆续充实到公交线路上,截至2016年,乌市共有379辆新能源公交车。
“考虑到首府的冬季气候状况,新能源公交车主要采取气电混合动力,遭遇恶劣天气时,可由电力切换至天然气。气电混合动力车辆比天然气车辆更加节能环保,也降低运营成本。今年,乌市计划再增132辆气电混合动力的新能源公交车。”该负责人说。
据介绍,截至2016年,乌市共有4668辆公交车使用天然气或气电混合动力,绿色公交车的比例达到94%,这个比例在国内是较高的。此外,乌市12338辆出租车也全部为天然气车辆。
据了解,为鼓励推广新能源公交车,乌市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鼓励新能源汽车在公交行业率先推广应用。2015年,《乌鲁木齐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9)》中规定,乌鲁木齐市将用五年时间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500辆,平均每年推广100辆左右。公交企业每年新增、更新的常规公交车辆中,新能源公交车所占比例不低于30%。新增的12米快速公交系统(BRT)车辆将全部选购新能源公交车。公交企业每年应选1至2条线路应用新能源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