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扩大两部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8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

核心提示: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关于扩大两部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通知发布,一起来看通知全文: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扩大两部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通
       江苏省物价局获悉,关于扩大两部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通知发布,一起来看通知全文: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扩大两部制电价执行范围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需求,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自2017年8月1日起,受电变压器容量(含不通过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务服务业和仓储物流业的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两部制峰谷分时电价,也可选择继续执行原有的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选定后在12个月之内应保持不变。

二、选择执行两部制峰谷分时电价的商业用户,功率因数考核标准维持不变。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督导电网企业及时将通知落实到位;各商业用户可结合自身实际,合理确定需用容量,提高电力设备利用效率;各级电网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作为,帮助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了解电价计费方式变化的相关政策,为电力用户申请调整电价计费方式、减容、暂停等业务提供便利条件,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

2017年7月21日


 
关键词: 江苏电网
 
[ 频道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沪ICP备16055099号-94

风光储网 版权所有 © 2016-2018 咨询热线:021-6117 0511  邮箱:sina@heliexpo.cn 在线沟通:

本网中文域名:风光储网.本站网络实名:风光储网-最专业的风光储行业信息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