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交易机制,在规则发布前,广东省采用的交易机制是“集中竞价”即“价差返还交易规则”,通过发电企业作为卖方和售电企业作为买方,双方每月在交易日独立报价,最终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按照报价进行撮合成交,类似于股票、期货等大宗交易。规则发布后,采用“统一出清”机制,也就是以买卖双方报价最接近的一组价格为基准,最终形成整个市场参与方的统一交易价格,在这种方式下,“所有成效的价差对中,最后一个成效的购电方与售电方申报价差的算术平均值为统一出清价差”。
其次是偏差考核,规则提出“对购买方采取月结月清的方式结算偏差电量并进行考核”,要求售电公司准确预测所代理用户的用电情况,一旦多用或少用都将进行处罚。在偏差考核的要求下,只有用户量越多才越能控制偏差,因此那些用户量少的售电公司几乎受到毁灭性打击。
再次是长期协议,广东率先允许民营售电企业参与签订电力长期协议,长远来看长期协议是售电发展方向(欧美国家80%以上是中长期协议),但短期来看,由于协议的卖方是发电企业,这些发电企业大多拥有售电公司,因此在签订长期协议时给民营售电企业报出的电价与报给大用户的一样甚至更高,还有部分企业直接拒绝与民营售电企业签约。
图表1:广东省售电交易机制演变过程
资料来源:前瞻行业研究院整理
售电侧改革排头兵,广东走在全国前列
作为售电侧改革的排头兵,广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是全国首个允许第三方售电公司进入市场交易的省,自从2016年第一批批准了13家售电企业后,到2016年底,广东共有1297个市场主体参与了竞争交易,其中有210家售电公司通过五批公示进入市场,2017年以来,广东省先后公布了四批列入售电公司目录的企业名单,涉及112家售电公司,截至2017年6月,广东省共有322家售电公司进入市场,数量位居第一。
图表2:截至2017年6月广东九批共322家售电公司进入市场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其中,广州有112家售电公司,遥遥领先于其他市,深圳83家、东莞21家,分别位列第二、三位,此外,拥有10家以上售电企业的还有珠海、佛山、惠州、汕头,其他市的售电企业数量多在5家以下。
图表3:截至2017年6月广东省售电公司各市分布情况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以上数据及分析来源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7-2022年中国售电公司发展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