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几种不同目的和作用的增量配电网规划文件,不同文件应该有不同的内容要求。
1)政府编制的招标用增量配电网规划
该规划的目的主要是用于招标配网经营权,确定项目业主。因此在规划报告宜对增量配电网的供区范围;入住企业情况及规划;供区资源条件;近远期负荷预测结果;供区主要电压等级、变电站布点及规模情况;分布式电源规模及初步接入电压等级情况;供电可靠性及接入省级配电网要求;项目投资及限额等基础边界条件进行详细叙述和分析,为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基本相同客观条件,方便各企业根据供区资源条件和自身优势编制投标文件,公平竞争。
2)企业编制的投标用增量配电网规划
该规划为参与增量配电网项目投标企业编制的投标文件,其主要目的是用于公开投标比选。因此该规划报告宜在政府编制的招标用增量配电网规划(范围、负荷、电量、网架、电源、投资)的基础上,在保证符合省级配电网规划,符合国家电力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市场主体对电能配送的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自己的经营能力和资源掌控情况创新设计相应的运营模式和服务方式,并据此规划设计增量配电网建设方案和规模。报告可以对招标用规划报告中的电力项目建设方案和规模、配电网组网方案及接入方案进行调整,但负荷等基础条件不能调整,最后各投标企业根据自己设计的运营模式和建设方案进行投资回报率以及承诺指标的计算,提供差异化的投标比选方案,政府在制定业主优选评价指标时需统筹考虑这些差异化指标。
3)政府发布的增量配电网规划
该规划主要用于向社会公开,方便对增量配电网项目建设及运营进行检查、监督、评估、考核等。因此,当按照市场化机制进行公开、公平、公正比选,确定项目业主之后,政府应根据评标结果,明确配电网运营模式、项目建设内容、工期、供电范围等内容,修改完善增量配电网规划,并将增量配电网项目纳入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编制的配电网规划,实现电网的统筹规划及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