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力争2025年锂电产业总产值达1000亿元

发布日期:2022-05-05  来源:电车汇  作者:中国风光储网--新闻中心

核心提示:四川成都:力争2025年锂电产业总产值达1000亿元
 5月2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成都市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成都市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锂电方面:着眼打通超大城市电池生产、使用、储存、回收利用产业循环,大力培育新型储能产业链。依托淮州新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四川天府新区半导体材料产业功能区等承载地,重点发展动力及储能电池材料、电芯、模组、PACK、BMS、储能研发和制造,提升在蓉企业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实施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立全生命周期追溯监管体系,推进标准化电池箱、模块化电池以及相关接口形成行业通用标准,布局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电池回收管理工作。

以中航锂电、亿纬锂能、巴莫科技、宁德时代、蜂巢能源、格力钛等锂电产业重大项目为牵引,持续延展产业链条、做大产业规模,做强正负极材料环节,招引电解液、铝箔等关键环节头部企业,实现锂电主辅料均衡协调发展。在上游电池材料环节加快招引重点隔膜企业,在中游电池及系统环节加快招引链主企业,加大动力锂电池装机推广和储能锂电池示范应用。到2025年,力争锂电产业总产值达1000亿元。

新能源汽车方面:开展“链主”精准招引工作,加大对汽车头部企业的招引力度,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水平;围绕整车和零部件龙头,梳理形成5+2零件供应商清单,重点招引“三电系统”、智能系统等“专精特新”企业。加强与重庆市联动协作,协同布局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及服务网络,构建成渝“电走廊”;协同发展氢燃料汽车,构建成渝“氢走廊”;争创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构建成渝“智行走廊”。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换电模式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政策原文如下: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成都市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成都市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成都市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22日

成都市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

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优化空间产业交通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决定》(成委发〔2022〕2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为统领,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进一步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统筹好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区域发展格局。抢抓机遇、应对挑战、主动调适、精细施策,深入实施产业建圈强链行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乘势而上发展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坚持以科技创新为牵引,强二优三夯实产业基础支撑,节能降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全市一盘棋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为四川建设绿色低碳优势产业“一地三区”提供坚强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市产业结构更优、发展质效更高,高技术制造业营业收入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42%,制造业企业R&D经费投入强度较2020年提升25%;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现代服务业比重达到50%以上、占GDP比重达到35%。产业绿色竞争力持续提升,聚焦光伏、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氢能、储能等细分领域建圈强链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以上;全市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0%以上,万元GDP用水量降低至24立方米,单位GDP能耗降低水平、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水平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以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为抓手促进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任务基本完成,产业空间布局持续优化,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承载过多、城市新区带动能力不强、郊区新城产业人口承载力不强等问题得到缓解,城市宜业宜居度和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和制度成果。

三、重点任务

(一)壮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培育城市产业新增长点

1.持续做强光伏产业。依托淮州新城、双流航空经济区等核心承载地,以通威太阳能等链主企业为牵引,稳步扩大光伏产业规模,实施精准招商补齐产业链短板,构建“光储用”高端产业链条。加快建设以成都为核心的光伏高端能源装备引领区,推动成(都)乐(山)眉(山)晶硅光伏产业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力争全市光伏产业总产值达1000亿元以上,培育5家以上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头部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投促局、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积极发展锂电产业。以中航锂电、亿纬锂能、巴莫科技、宁德时代、蜂巢能源、格力钛等锂电产业重大项目为牵引,持续延展产业链条、做大产业规模,做强正负极材料环节,招引电解液、铝箔等关键环节头部企业,实现锂电主辅料均衡协调发展。在上游电池材料环节加快招引重点隔膜企业,在中游电池及系统环节加快招引链主企业,加大动力锂电池装机推广和储能锂电池示范应用。到2025年,力争锂电产业总产值达100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投促局、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3.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开展“链主”精准招引工作,加大对汽车头部企业的招引力度,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水平;围绕整车和零部件龙头,梳理形成5+2零件供应商清单,重点招引“三电系统”、智能系统等“专精特新”企业。加强与重庆市联动协作,协同布局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及服务网络,构建成渝“电走廊”;协同发展氢燃料汽车,构建成渝“氢走廊”;争创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构建成渝“智行走廊”。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换电模式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投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4.加速氢能商用化产业化进程。整合天府实验室及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创新资源,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推动氢能技术攻关,拓展丰富运用场景,加速氢能商用进程。以成都绿色氢能产业功能区、成都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等为核心承载地,加强区域协同,大力发展电解水制氢;重点依托四川华能、东方电气等企业,加快氢能制备、储运、加注环节产业化进程,全面推动氢能在工业、交通、大功率储能等领域应用,打造品牌突出、体系完善、技术领先的氢能全产业链。到2025年,氢能高端装备产业实现自主化、集群化,氢能产业总产值突破50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投促局、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5.培育发展新型储能产业。着眼打通超大城市电池生产、使用、储存、回收利用产业循环,大力培育新型储能产业链。依托淮州新城、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四川天府新区半导体材料产业功能区等承载地,重点发展动力及储能电池材料、电芯、模组、PACK、BMS、储能研发和制造,提升在蓉企业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实施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立全生命周期追溯监管体系,推进标准化电池箱、模块化电池以及相关接口形成行业通用标准,布局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电池回收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投促局、市城管委、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二)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绿色竞争力

1.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支持西部(成都)科学城整合优势科研资源,聚焦光电与集成电路、电磁空间与泛在互联、生命健康、碳中和等前沿赛道,加快建设天府实验室等战略科技力量。充分挖掘用好央企、高校、院所优势资源,支持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与中试验证平台,大力推动创新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采用“揭榜挂帅”方式,由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发榜”、各类科研力量“揭榜”,推动金融、科技、平台、产业融合创新,推动更多技术成果就地转化,破解科技与产业“两张皮”问题,提升产业创新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四川天府新区,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2.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应用。针对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等既是重点优势产业,又是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集聚的行业现状,鼓励产量较大的龙头企业牵引带动,在生产制造中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和应用,开展源头控制与过程削减协同技术应用示范,通过绿色技术创新实现节能减排,提升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对工业绿色发展的贡献度。加速生产方式智能化数字化转型,采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能源、资源、环境管理水平,深化生产制造中的数字化智能化运用,赋能绿色制造。[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3.实施绿色招商引资行动。建立招引项目预评估机制,对新招引项目、改扩建项目开展预审绿色评估,加强项目污染排放预控;同时,对项目设定清洁化、节能化、减排化、循环化等绿色目标并依法匹配相应奖励,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实施“链主”企业培育行动,形成链主企业示范库、培育库、候选库,围绕链主企业实际需求分类精准加强专项服务,推动企业深耕本地、做大做强。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引育行动,聚焦产业链开展强链补链固链工作,引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到2025年,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0家、单项冠军企业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各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4.加快建设绿色产业载体。实施绿色低碳园区示范工程,加强产业园区绿色评估,采取“赛马制”,重点遴选打造示范绿色园区,到2025年,打造8个布局集聚化、结构绿色化、链接生态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的绿色园区。实施绿色工厂市级、省级、国家级梯度动态培育行动,到2025年,新建200家国家和省级绿色工厂,500个数字化车间,并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示范称号的企业进行补助。打造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链供应链,供应链环节关键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择优创建一批省级以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开展汽车、电子信息、大型成套装备及机械等重点领域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三)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产业附加值

1.推动制造业服务业深度融合。以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依托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园区,在汽车制造领域,探索实施推动制造向前端研发设计和后端用户服务延伸,探索完善汽车制造和服务全链条体系,提升汽车全产业链价值,从单一环节突破打造产业链整体优势。在电子信息领域,加快推动设计制造企业利用辅助设计、系统仿真、智能控制等先进技术,提升高端工业设计研发能力,构建数字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在医药健康领域,开展临床合同研究、合同委托研发生产服务等。在装备制造领域,开放智能制造应用场景,建设智能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发展智能化生产、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2.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贯通产业循环。以赋能先进制造业、融通产业循环为目标牵引,加快形成与城市功能体系相适应的生产性服务经济体系。支持生产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建工业设计、行业认证、检验检测等高技术服务公共平台,推动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服务。强化中介机构引育,发展一批行业商协会、产业联盟等,引导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上下游企业提供项目撮合、资源嫁接、政策咨询等专业服务。支持品牌会展打造,各重点产业链培育或引进一批标识度高、显示度强、影响力大的品牌会展活动,作为推广宣传的公开发布平台、供应链对接平台、展示展贸平台。[责任单位:各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3.做大做强碳中和服务业。依托成都科学城、中法成都生态园,打造集研发设计、咨询运营、监测核查、碳金融、碳交易、碳认证为一体的一站式绿色低碳综合服务中心和环境医院。培育一批绿色低碳制造服务供应商,提供产品绿色设计与制造一体化、工厂数字化绿色提升、服务其他产业绿色化等系统解决方案。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设计、运营管理、在线监测等全过程服务,加快发展碳市场交易、生态修复、绿色认证等新兴环境服务,完善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服务体系。到2025年,绿色低碳服务业总产值突破500亿元。依托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等核心承载地,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和绿色信托,争创国家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金融监管局、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4.构建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加快建设龙泉长安静脉产业园等国家级和省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探索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创新发展“互联网+再生资源”新模式,积极推动废旧(锂)电池、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循环再利用,打造支撑“低碳城市”和“无废城市”建设的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链。加强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改造和城镇生活节水,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配套建设,拓展高效节水技术、设备和产品应用场景。到2025年,再生资源主要品种综合回收利用率不低于80%,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突破3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投促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四)加快发展数字经济,赋能产业转型升级

1.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发挥数字技术创新引领作用,推动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数字新业态新产业,构建“云联数算用”要素集群和“芯屏端软智网”产业链,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深入推动电子信息制造业向新一代信息技术迭代升级,积极发展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卫星通讯、无线通讯等信息通信业。加快建设新型数字产业化平台,高水平建设IC设计产业园,建强智能化国际数据中心和区块链产业创新中心等功能平台,强化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数字技术研发及应用,超前布局发展4K/8K超高清视频产业。到2025年,全市大数据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带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超过1万亿元。[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委、市经信局、市网络理政办、市发改委,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2.推动产业数字化发展。坚持以科技为基础、以数据为要素、以价值为中心、以共建为导向,推动数字科技创新重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发展方式,创建国家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加速家具制造、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大力推进先进制造业数字化变革,实施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建设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国家工业大数据分中心,加快构建“5G+工业互联网”生态,建设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数字化变革,推进数字科技在工业设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医疗健康、文化旅游等领域广泛应用,发展电子商务、电子物流、在线旅游、数字金融、分享经济等产业新业态。积极推进都市现代高效特色农业数字化变革,加快发展农村电商、智慧农业等,推进“短视频+网红”等农产品线上线下融合销售模式,加强数字农业试点示范和数字农业产业功能区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新经济委、市网络理政办、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五)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增强资源环境匹配度

1.推动中心城区产业迭代升级。立足“高端引领”,聚焦做优做强高端要素运筹、国际交流交往、现代服务发展、先进制造、文化传承创新、时尚消费引领等核心功能,大力推动一般性制造业、传统商品交易市场、普通仓储物流等非核心功能项目疏解,为五城区产业再植入拓展空间。深挖商业底蕴、发挥“流量”优势,对标国际优化消费供给品质,激发时尚消费繁荣发展的动力活力,支撑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中心城区其他区域加快推进产业迭代,紧扣产业能级提升和消费变化趋势,联动城市新区高端平台,推动先进制造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现代服务业向专业化发展;辐射带动郊区新城产业聚集。[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2.推动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带动。强化“牵引带动”,聚焦做优做强创新策源转化、国际门户枢纽、新兴产业集聚等核心功能,围绕产业链与创新链高效协同其他城区,加快形成优势互补、联动发展,打造超大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引擎和新的增长极。创新发展四川天府新区,聚焦提升源头创新能力与支撑重大技术突破建强创新策源中心,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最后一公里”推进创新转化示范,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高标准建设成都东部新区,发挥天府国际机场枢纽作用,突出枢纽牵引、平台赋能、协同开放,强化临空经济引领带动和先进制造业集中承载。高质量发展成都高新区,深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筑强城市经济承载能力,打造一流高科技园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口岸物流办、市新经济委、市科技局,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3.推动郊区新城产业特色发展。突出“战略支撑”,聚焦做优做强生态价值转化、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公园城市乡村表达等核心功能,推进以人为核心、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提升区域资源要素、人口集聚能力和综合承载力,推动市域内外梯次有序发展和高效协同协作,夯实超大城市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支撑。强化与城市新区、中心城区重大开放、创新策源等功能平台间协作互动,做大节能环保、现代中医药、康养旅游等特色产业,加快区域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形成若干引流聚势、相互赋能、差异发展的郊区新城,带动区域组团式发展、产业特色化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4.推动跨区域构建产业链。支持重点产业链全球运筹资源开拓市场,提升成都国际空港、成都国际铁路港等开放口岸功能,加快建设“四港六中心”物流枢纽平台,压缩整体通关时间、降低进出口成本。推动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联动发展,探索跨行政区、共建经济圈的利益共享机制,依托重庆两江新区、四川天府新区等重大产业发展平台,积极争取国家重大改革试点、要素市场化配置等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和绿色产业优先布局,共建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世界级产业集群。提升“三区三带”产业关联度,组建成德眉资产业联盟,促进优势产业内部联动和产业链深度融合,结合成德眉资四市在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配套发展需求,发展“补链式”“延链式”“强链式”产业协同合作。[责任单位:各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抓好任务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责任,成立工作专班,统一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细化量化进度安排,明确工作目标及工作举措,建立健全项目化清单化责任落实机制,实施“挂图作战”,建立“月通报、季调度”工作机制,确保产业结构调整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二)强化政策牵引

围绕全市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任务,各牵头单位要加快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引导性强的配套政策和措施,重点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能级提升,主导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产业空间布局优化等方面强化政策保障。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追踪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政策落地实效。

(三)加强监督评估

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做好跟踪督查、奖惩激励等工作。强化现场督导,对各项工作进展进行定期检查,全力抓好任务落实。市统计局牵头指导各产业牵头部门开展产业分类统计研究,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规模能级、能耗强度等可量化指标,推动构建能够反映产业结构调整成效的统计指标体系,扎实开展评估工作。

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5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期间如国家政策等发生变化,应适时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国家、省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别说明外,国家、省、市政策不重复享受。

成都市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

发展政策措施

为推动《中共成都市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优化空间产业交通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的决定》(成委发〔2022〕2号)落地落实,制定本政策措施。

1.育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链主。对国内外行业龙头、“专精特新”、核心配套企业,在蓉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亿元以上的新建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补贴总额市级分担35%—50%比例给予支持,用于推进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设立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基金。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与央企等建立100亿元绿色低碳产业基金,鼓励“链主”企业和相关企业参与设立专项基金,投资并购产业链上下游战略性项目。选取一批高成长性优质企业,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给予资本金注入支持。(责任单位:成都产业集团,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

3.支持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攻关。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实施重点“卡脖子”技术攻关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发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对揭榜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项目,按要求给予研发经费匹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4.支持碳中和服务业加快发展。鼓励产业园区及功能区开展第三方减污降碳环境综合治理,对符合要求的按照年度合同金额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专业机构、行业协会共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优先纳入成都市生产性服务业十大优秀平台评选范围,对具有明显公共属性的平台按投入金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5.支持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支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争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20万元资助资金。每年遴选一批重点产业链领军人才,提供30万元资助资金。对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实施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支持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在蓉转化,对技术交易输出方、吸纳方及中介方分别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3%、4%、3%,一次性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100万、50万元资助,每个单位单一年度不超过3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6.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成都服务”品牌培育计划,聚焦重点产业链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三年遴选30户领军型企业、60户创新型企业,首次入选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并授牌;遴选600家成长型企业,发布名单支持企业加快发展。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落实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支持重点产业链组建产业联盟,对经市级相关部门认可的产业联盟每年给予不高于100万元的运营补贴。(责任单位:各重点产业链牵头市级部门)

7.支持数字赋能产业发展。支持企业自主投资建设数据服务平台、产业链网络化协同平台并开放共享,对外服务企业数达到200家(含)以上的,按照企业对该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助。支持企业在生产经营各环节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可按企业投入的15%—2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8.支持打造绿色产业载体。实施绿色低碳园区示范工程,采取“赛马制”确定6个重点产业园区,市级财政连续3年累计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规定给予新增政府债券重点支持。实施绿色制造提升行动,对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建设,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9.支持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再生资源“收储运用”机制创新,支持废旧(锂)电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循环再利用等项目建设。大力支持国家级和省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探索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鼓励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投促局、市住建局、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10.支持中心城区提升产业质效。加大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疏解力度,优先保障用地,并从市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给予补贴。“腾笼换鸟”发展楼宇经济、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对企业自主改造项目收取的报建费,按50%返还项目所在地政府;支持服务业项目盘活存量用地,利用存量土地实施再开发并整体持有物业的省、市重点项目,按规定给予相关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口岸物流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1.支持城市新区提升产业集聚辐射能力。支持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用好用足国家、省支持政策,强化市级配套。支持城市新区联动其他区域构建“创新+孵化”“总部+基地”“研发+制造”等产业互动发展模式,并在项目用地、财政资金、市级产业基金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12.支持郊区新城提升产业承载能力。市级层面在郊区新城加强统筹布局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功能平台,积极争取纳入省重点项目、优先纳入市重点项目,匹配用地、资金等资源要素。支持郊区市县与全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联动,通过联办、共建、托管、直属等多种方式,补齐教育、医疗、文体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文广旅局,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5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期间如国家政策等发生变化,应适时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国家、省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别说明外,国家、省、市政策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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