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规划》主要阐述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规划期限为2022-2025年。《规划》主要内容共分四章。
第一章是发展现状与趋势。一是发展现状。从整车企业、“三电”系统及其他关键零部件、智能网联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领域系统总结了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的成效。二是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新能源汽车整车、汽车全产业链、企业研发创新能力等方面深入分析了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发展趋势。围绕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生产消费模式变革、产业政策调整、技术自主创新等方面要求,对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
第二章是总体要求。主要提出打造“三基地、两集群、一中心”,培育和壮大三个生产基地(“福宁岩莆”新能源乘用车、“厦漳”新能源客车、“岩明”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生产基地),打造两个产业集群(闽东北新能源乘用汽车、闽西南新能源商用汽车产业集群)。壮大宁德、厦门、漳州、南平、福州、龙岩等新能源电池产业规模,打造世界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材料先进制造业中心,万亿级产业集群。到2025年,力争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销超过20万辆,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产值力争达到1000亿元。全省新能源动力和储能电池产能超过400GWh,全产业链产值超过6000亿元。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率居全国前列;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
第三章是重点任务。主要提出壮大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氢气供给体系建设、加快技术研发创新、构建新型产业生态等六个方面提出重点任务。
第四章是保障措施。主要提出健全组织保障,由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完善配套政策,根据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情况,适时研究制定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做大做强的政策措施;加强金融保障,用好各项扶持资金,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研发、产业化、商业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支持社会资本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强化人才支撑,完善汽车产业人才扶持政策;营造发展氛围,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宣传力度,带动新能源汽车消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