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如下:
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议
新能源电动汽车具有节能环保和低能耗、低噪音、节省的优势,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近年来我市实行购车优惠政策,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从10万元以下到30万元以上,分三个阶梯,享有2000元至5000元的补贴,并且免购置税、享国补、送牌照三大优惠,助推了购买力旺盛,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全市新增新能源汽车6603辆,其中小型新能源汽车6465辆,其中小型新能源汽车6465辆。2021年1-6月,全市新能源汽车销售过万辆(包含油电混合车),占总量的10.81%。累计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3万多辆(我市2019年底机动车保有量达189万辆,按全国新能源汽车占汽车总量的1.75%测算),业内人士预测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达到10万辆。但电动汽车行驶到一定的里程后需要充电。市民购买了电动汽车却存在充电难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充电桩不多。目前全市已建成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4300根,其中快充桩1200根,慢充桩3100根,按国际通常规定充电桩与电动汽车至少达到1:1比例的配置标准,我市就是按1:3比例,也应有9000多根充电桩,还有“十三五”时期我市规划新建电动汽车充电桩1.65万根,满足2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现在连零头数也没有达到。二是充电桩覆盖面不广。目前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都建在城区,乡镇建得很少,由于布局不均衡,导致家住农村或覆盖不到地区的车主充电难,例如2021年1月21日台州晚报刊登的《电没地充,想退保时捷电动车》讲到温岭陈先生在4S店定制了一辆价值108万元的纯电动的保时捷,由于周边没有充电桩宁愿赔5万元更换成汽油车,但4S店不同意,这非孤例,现实中此事例很多。
国家层面现在已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列入新基建七大领域之一,我市是沿海发达城市,处于国家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速度缓慢已严重制约了电动汽车的发展,并引发了广大消费者的“里程焦虑”。为此建议:
一、建立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发改、交通、住建、财政、电力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市、县(市、区)联动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协同管理专班,协调解决充电站和充电桩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编制“十四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将充电基础设施作为我市推动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能电网融合发展的契合点。既要制定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桩建设数量规划,也要制定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
三、组建专业化的充电能源管理公司。对市、县(市、区)充电设施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收费,利用现代化工具,开发充电桩专属APP软件,建立全市统一找桩、统一结算、统一监管的充电基础设施统一管理平台。同时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建设公共充电站、充电桩及新能源电动汽车分时租赁项目。
四、完善专项补助政策。为了降低充电站、充电桩运营管理成本,除了国家已经提供的优惠性电价之外,建议可以参照投资总额进行补贴,也可以按照充电桩充电动率给予补站或者充电桩进行定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