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一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加拿大能源之星公司(“能源之星”)订立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据此,订约方将结成战略联盟,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发展氢能产业链基础,并利用内蒙古工业副产氢及光伏绿氢的高产低成本优势,通过共建或自建加氢站打造氢气供应及氢化链,打通燃料电池汽车生命线,促进氢气生产、储存、运输、应用一体化发展。订约方将于四个重点板块领域开展合作,即(i)氢燃料电池系统生产;(ii)氢燃料电池汽车销售;(iii)加氢站;及(iv)氢燃料电池重卡营运(“战略合作”)。
根据协议,本公司与能源之星将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合资公司”),以于鄂尔多斯市构建及开发氢能全端产业链,主要从事氢燃料电池及主要部件(膜电极)、氢能半挂牵引重卡的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制造及销售、融资租赁服务以及氢能重卡的运营,以及加氢站的建设及开发。订约各方将共同制订合资公司之未来业务计划。能源之星将主要负责合资公司之营运及管理,并将为合资公司之经营绩效提供保证,而本公司向合资公司之管理团队提供绩效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