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山东省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的实施范围,包括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电桩。
电价在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555元)基础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17元;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即峰段电价0.725元,谷段电价0.385元。其中峰段8:00至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
此外,居民家庭、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分时电能表,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用户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应调整。不选择的,仍按原方式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