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中提出加快推进交通能源“以电代油”。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现有加油、加气站扩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完善电动汽车、电网双向供电交易机制,在呼和浩特市等重点城市开展V2G试点示范。推进矿区、园区铁路集疏运系统建设,实施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提升铁路电气化率,加快推进机场廊桥岸电系统应用,促进交通运输“以电代油”。到2025年,建成各类充电站超过100座,充电桩超过4万个,初步形成以城乡公共充电网、矿区专用充电网、高速公路充电网为主的分层协同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满足1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运行需要。
规划中还提到,要加快推进氢气储运加基础设施建设。以产业发展和氢源保障为基础,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规划布局加氢站,加快氢能储运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由点及面、由专用向公用、由城市向城际发展思路,优先在呼包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等地建设矿用重卡、城市公交、环卫、物流专用加氢站,鼓励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和加氢站一体化建设及运营商业模式,实现“车站联动”健康运营。开展氢/油、氢/气、氢/电合建模式试点,支持企业利用自有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改扩建加氢合建站。有序推进城市和城际公共加氢站网络布局建设,依托高速公路网络,在有条件的服务区配套建设公共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开展更高压力的氢气长管拖车运输和液氢运输示范,提高氢气输送效率,适时开展区域性氢气输运管网建设和运营示范,探索高效智能氢气输送管网的建设。到2025年,建成加氢站60座。
加快推广氢能应用。结合氢能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推进氢能在交通、冶金、发电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探索氢能多元化应用途径。支持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等地区的矿区和工业园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及氢能矿用重卡综合应用示范,重点是载重31吨以上的矿用重卡。加快城市公交、市政环卫、邮政物流、机场巴士等公共领域燃油车淘汰速度,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及公共机构逐步加大氢能汽车使用规模。积极探索低成本氢能在钢铁、冶金、炼化等行业作为高品质原材料的应用,在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开展氢能—冶金、氢能—化工耦合利用示范,有效降低工业领域化石能源消耗。因地制宜布局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统,在园区、矿区等地区探索开展以氢为核心的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在偏远农村牧区开展燃料电池分布式电源示范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