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河北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为第二批示范城市群。此次获批的河北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是由张家口市牵头,联合河北省唐山市、保定市、邯郸市、秦皇岛市、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内蒙古乌海市、上海市奉贤区、河南省郑州市、山东省淄博市、聊城市、福建省厦门市等13个城市组成。4年示范期内,河北省城市群将推广各类型燃料电池汽车7710辆。其中,牵头城市张家口市将推广各类型车辆1130辆,氢能主要来源为可再生能源制氢,实现“绿电”制备“绿氢”,氢能利用全过程零排放。
河北省城市群将充分发挥各城市的产业优势,加强区域协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自主核心技术创新,通过车辆推广加快技术产业化应用,同时积极探索新型商业模式,完善政策体系建设,构建安全高效、成本可控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模式。
据悉,张家口市桥东区依托氢能产业基础和特色优势,围绕“制取、储运、加注、应用”环节补链强链,先后培育引进亿华通、海珀尔、壳牌、厦门金龙等上下游企业18家,依托加快建设氢能产业研发、生产、示范中心,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氢能产业集群和装备制造基地,初步形成制氢、制加储设备制造、燃料电池发动机、关键核心零部件、氢能整车制造、加氢基础设施等上下游全产业发展格局。张家口加快推动氢能全链条的做法在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中被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