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已建成小区公共充电桩7000余台

发布日期:2021-12-30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中国风光储网--新闻中心

核心提示:合力打通新能源汽车充电“堵点” 天津已建成小区公共充电桩7000余台
 
 
     津门湖新能源车综合服务中心超级充电桩

      近期,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引起读者关注的同时,更是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如何打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最后一公里”的堵点,记者得到的多方反馈信息显示,相关部门纷纷出台措施,多角度解决居民充电难题。
 
  推动锦棠苑充电基础设施改造
 
  开发商在回复中表示,公司已经多次协调电力部门,组织现场踏勘及实施方案论证,并于12月23日再次组织沟通会论证实施方案,目前相关方案仍在沟通中。近期,将继续努力协调电力部门,尽快确定可行的安装方案并实施,以满足业主使用需求。
 
  市规划资源局西青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规划分局高度重视本报报道,了解到相关情况后,马上开展相应规划梳理工作,今后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在行政许可中标明充电桩的配比要求,后期将在所有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和图纸上醒目标注。另外,在规划验收时,将加强部门间配合,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相关要求做好提醒,把充电设施纳入联合验收范围。
 
  作为竣工验收的牵头部门,西青区住建委高度重视此事,各个科室已经组成专班,相关科室划分好各自的职责,推动解决此问题。区住建委将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不会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多部门协商合力打通“堵点”
 
  本报报道同时引起市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12月28日上午,市规划资源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以及报道涉及的西青区相关部门组织会议,专题研讨落实充电桩建设相关要求,推动充电桩安装工作。
 
  市规划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规划部门会主动对接,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共同深入研究操作层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全流程无缝衔接。按照《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梳理职责,明确任务。
 
  规划资源局将进一步推动充电桩规划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对各分局规划审批和验收环节的监督指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在以往已经开展的建设项目核发规划条件通知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知书中,已明确“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按照100%比例标准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要求基础上,在通知书中告知建设单位务必在实施建设中按照施工许可要求实施到位。二是与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部门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配合住建部门在项目联合验收阶段做好充电设施验收把关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重新梳理相关文件,按照文件的要求和分工,推动解决百姓难题。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作为协调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牵头部门,针对操作层面出现的问题,发改委和电力部门将共同研讨,细化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的相关要求,制定操作细则,把充电桩安装条件的专业术语转化成通俗易懂的内容,让相关部门和开发商、建设单位能更准确地掌握具体要求,避免产生歧义。
 
  针对部分小区申请安装充电桩存在的“堵点”,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电力公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对原有报装文件进行优化,减少申报要件、简化报装程序,为百姓提供更好的服务。
 
  此外,市发展改革委还继续牵头统筹建设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缓解物业公司的压力,解决群众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与居民自建充电桩相比,公共充电桩采用企业向电力部门独立报装的形式进行,可以克服小区电力不足的问题,由专业企业施工建设、定期巡检,及时消除各种故障隐患,运行更加安全高效,社会成本更低。“目前,我市推广的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模式在其他城市得到推广,北京、成都等大城市都在学习天津经验,推广建设小区公共充电桩。”该工作人员说。据了解,我市已经连续三年将居民小区建设公共充电桩纳入到20项民心工程中,已经建成小区公共充电桩7000余台。(记者 刘连松 房志勇)



 

 
关键词: 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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