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住建部发文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明确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天津市2017年研究制定了《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我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须按照100%比例标准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政策实施多年以来,我市部分新建小区依然存在没有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的现象,导致新交付的小区,业主无法安装个人充电桩。
家住天津市西青区万科锦庐的业主张先生说,他们小区是今年六七月份才交付的,车位在地下一层。“我们家有一辆新能源汽车,交房后马上申请办理充电桩的安装手续,物业很配合,申请材料都给盖了章,但是申请材料递到电力部门后却遇到难题。”国家电网的工作人员现场勘察后发现,开发商天津万利融汇置业有限公司并未将国家电网的变电站电源引到车库,也没有预留走线的通道,小区地下车库不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
而在《管理办法》出台8个多月之后,规划建设的万科锦庐(锦棠苑)没有预留安装充电桩的条件,小区业主们非常不满意。
现场调查
12月21日下午,记者驱车来到万科锦庐(锦棠苑)小区。小区门口进进出出不少装修车辆,记者随机问了几个正在搬运装修材料的师傅,得到的答复是,“这个小区今年刚交付,不少业主都在装修。”
在业主带领下,记者来到小区地下车库,地库内停有不少车辆,也有若干辆绿牌车停在车位内,但是并未发现有新能源汽车的充电设施。“我们安装充电桩的事,挺闹心的。”新能源汽车车主赵女士告诉记者,“所有资料都备齐递交了,可是国家电网说手续齐全也没用,开发商没给预留充电电缆通道,电缆从地面黑号站引不到地库。这可太苦恼了。”
记者随后找到负责锦棠苑的物业工作人员,求证业主无法安装充电桩一事。“业主所提的要求我们物业方面都尽可能满足,开车位证明、施工证明等,全力配合。但是由于线路问题导致无法安装,这个确实不归我们管。”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建议记者联系开发商,并告知了开发商天津万利融汇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记者拨通该联系电话说明采访来意后,该负责人表示请示公司后会回电话,但是截至记者发稿,仍未联系本报记者。
记者调查发现,住宅配建停车场须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的规定实施后,我市新规划建设的住宅项目中,无法安装充电桩的小区并不是个例,除了万科锦庐(锦棠苑)小区之外,万科西庐(学韵园)也存在这个问题,居民同样面临买了新能源汽车却无法在小区内安装充电桩的窘境。
市发改委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了加快推进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2017年12月19日,我市多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管理办法》,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作了明确的要求。
该《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我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须按照100%比例标准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新建居住(小)区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规划条件,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严格执行新建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住宅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施工图时,应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核。同时充电设施验收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
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也就是说在2017年12月19日之后,新规划建设的住宅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都需要符合上述要求。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记者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查询获悉,西青区万科锦庐(锦棠苑)项目,建筑规划图的公示时间为2018年9月,明显属于上述《管理办法》实施之后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规划部门给建设开发企业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上,会明确提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经查询,万科锦庐项目(锦棠苑)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中确实有相关内容。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记者又联系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标准设计处相关工作人员回复说,在施工图的审查环节,审图机构会审查该项目的充电基础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既然规划手续中已经明确了充电桩的安装要求,审图部门也在严格把关,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小区建好后却无法安装充电桩,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在整体工程验收环节,住建部门是否负责监督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情况的验收工作?
对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工作人员回复说,全市充电桩的推动工作是由市发改委负责,住建部门从未介入过充电桩等设施建设的验收工作,相关验收工作应该是市工信局和国家电网负责。
记者分别向市工信局和国家电网求证,对方均表示不负责相关验收工作。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规划、审图、建设、验收等多个环节都有相关的要求,为什么上述开发商能够通过整体工程验收,成功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