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台混凝土浇筑全部完成
该工程位于浙江省象山县石浦镇东南海域,规划场址分为南北两区,北区离岸距离约17千米。本工程总容量为254兆瓦,本阶段风电场工程布置23台高桩承台基础(外圈),18台单桩基础(内圈),在风电场中部偏西侧新建1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并在南田岛新建1座220千伏陆上集控中心。
两条混凝土搅拌船同时浇筑承台
该工程是浙江省“十三五”能源规划建设项目,同时是宁波市第一个海上风电项目,对于推动浙江省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有重要示范意义。项目总投资约43亿元,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节约标煤23.3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867吨,减少二氧化氮排放1734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7.7万吨,减少灰渣8.7万吨,节约用水208万立方米,环保效益显著,对于改善环境、保护生态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中交三航局宁波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