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了解到,韶关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暂缓屋顶光伏项目备案工作要求的通知,通知明确:韶关全市除居民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外,暂停一切商业性质屋顶光伏项目备案、建设工作(在建项目除外)。
原文如下:
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暂缓屋顶光伏项目备案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韶关供电局:
为贯彻国家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建设,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的新能源转型战略,推广地方公共机构光伏发电应用,引导社会绿色能源消费,近期国家、省能源管理部门已先后对屋顶光伏的建设做了全面部署,对整县屋顶光伏建设试点以及公共建筑屋顶建设光伏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前全市新能源发展规划、新能源产业招商引资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为安全有序推进屋顶光伏建设,实现规模化发展,经研究决定,韶关全市除居民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外,暂停一切商业性质屋顶光伏项目备案、建设工作(在建项目除外)。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