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能跌能涨”市场化电价机制初步形成

发布日期:2021-11-05  来源:国际能源网

核心提示:河南省 “能跌能涨”市场化电价机制初步形成
10月29日,河南省在全国首批完成电力直接交易合同的改签换签工作,共有53家发电侧市场主体、86家用电侧市场主体达成交易,成交电量231亿千瓦时,标志着河南省“能跌能涨”市场化电价机制初步形成。
 
今年以来,受国际市场能源价格持续走高影响,国内煤炭、电力供需持续偏紧。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河南省电力市场实际,为进一步理顺“煤电”关系、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省发展改革委要求,自10月15日起,电力直接交易价格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交易电价不受上浮不超过20%限制;市场主体立即按照新价格政策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合同的改签换签工作,积极通过市场化途径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激励企业增加电力供应,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要。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局长赵新民介绍,电力直接交易合同改签换签,是河南省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将提高今冬明春河南省供电能力,保障群众温暖度冬。
 
“我省此次电力直接交易合同改签换签工作涉及6万多户工商业用户,合同电量占我省同期工商业用户用电规模的三分之二,覆盖省内全部燃煤发电企业。”河南电力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说。
 
从合同规模看,河南省10月15日至12月31日电力直接交易存量合同全部改签换签完毕;合同平均成交价格0.4534元/千瓦时,相较于河南省基准电价上涨近20%。
 
“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反映了近期电煤价格上涨对燃煤电厂发电成本的影响,有利于激励燃煤发电企业增加电力供应,提高电力安全稳定保障能力。”赵新民说。
 
此次改签换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河南电力交易中心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要求,优化交易组织流程,首次通过线上申报方式确定合同电量、电价,提升了合同签约效率;线上开展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委托代理协议的变更工作,保障工商业用户按照市场价格购电。
 
值得一提的是,为控制高耗能行业无序发展,抑制不合理的电力消费,河南省对高耗能企业严格执行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的政策,旨在促进高耗能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服务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据悉,河南省坚持把保障民生放在重要位置,本次有序推动工商业企业购电市场化,居民、农业用电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方式没有变化,电价水平也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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