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甲乙双方从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出发,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及相关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合作:
1、项目开发合作
双方发挥各自优势,积极争取江苏区域“双碳”项目资源,推动项目开发建设, 助力双碳目标尽早实现。
(1)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开发运营低碳园区、光伏、储能、充电桩等“双碳”相 关项目,落地“双碳”相关技术应用,实现客户价值。
(2)乙方向甲方提供合适的项目资源,协助甲方与政府、电网公司等进行接洽,签订相关协议,办理项目开发、建设等相关手续。
(3)乙方向甲方提供具备备案条件的项目资源,2021 年争取有项目落地,2022 年起争取每年 30 兆瓦—50 兆瓦。
2、产品、服务合作 由乙方提供资源开发的项目:
(1)在符合甲方相关制度前提下,项目建议书或可研由乙方提供服务,具体服 务金额和细节一项一议,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在符合甲方相关制度前提下,同等条件时甲方优先支持乙方提供 EPC 工程 服务。
(3)甲方愿意就甲方集团所属其他企业有关新能源电站开发、产品、运维、建 设等需求,积极推荐乙方成为参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