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12月起将正式开展代理购电

发布日期:2021-11-04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中国风光储网--新闻中心

核心提示:今年12月起,该公司将正式开展代理购电,并印发《南方电网公司落实国家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市场营销(交易)实施方案》,
 
今年12月起,该公司将正式开展代理购电,并印发《南方电网公司落实国家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市场营销(交易)实施方案》,以做好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通过市场化方式购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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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实施方案提出,推动发用两侧进入市场。推动所有燃煤发电企业进入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发电计划安排;原则上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对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代理购电是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以代理方式从电力市场进行购电。截至10月31日,南方区域五省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地方政府均已完成了落实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发文,各省级电网公司完成了取消目录电价公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公告,为暂无法直接进入电力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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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公司市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不会向用户收取任何代理费用,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其中,代理购电价格随电力市场供需情况波动,波动部分将影响用户电价。南方电网公司将以统一标准、优质服务开展代理购电,确保用户电价信息公开、透明。
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能源战略与政策研究所所长陈政认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解决了长期以来广大中小规模的工商业用户无法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难题,对于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实现全面市场化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有助于畅通电力产业链价格信号传导,在有效应对一次能源价格波动,挖掘需求侧资源潜力以及缓解供需矛盾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接下来,南方电网公司将落实国家发改委相关政策要求,积极履行代理购电模式下电网企业的权利及义务,配合政府明确特定电价企业清单,做好发用电两侧市场电与非市场电的平衡处置机制、现货与中长期交易衔接、省内与省间交易衔接等具体工作,配合修编交易规则,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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