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0月15日起,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并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同时推动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相应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辽宁迅速落实电价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和东北能源监管局印发本地配套文件,促进辽宁电力市场规范平稳运行和加快建设发展。
通过此次交易,进一步在辽宁落实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真正建立起“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标志着电力市场化改革又迈出了重要一步,有利于更好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保证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下一步,交易中心将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进一步深化市场化交易工作重大意义,会同政府主管部门及监管机构,有关市场主体,不断建立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长效机制,持续创新交易模式,开发全新交易品种,不断扩大市场规模,提升市场服务水平,为支持“双碳”目标举措落地、保证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