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型看,1-9月份,全国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2794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100小时。在水电装机容量排前10的省份中,除浙江外,其他省份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均同比降低,其中,青海、广东和广西降低较多,分别降低584、281和240小时;全国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339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280小时,其中,燃煤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450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318小时,燃气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2074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140小时。
分省份看,全国有14个省份的火电设备利用小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江西、内蒙古、福建和新疆超过3700小时,分别为3993、3778、3765和3723小时,甘肃、海南、浙江、广西、安徽和广东超过3500小时,而西藏仅为218小时。
与上年同期相比,除吉林、内蒙古、黑龙江、河北、西藏和辽宁外其他省份火电利用小时均同比增加,其中重庆、浙江、广东、四川和青海增加超过700小时,分别增加801、755、727、727和723小时;全国核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5842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321小时;全国并网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1640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91小时;全国太阳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1006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