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显示,根据9月10日攀钢钒钛与大连博融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攀钢钒钛全资子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钒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钒钛贸易”)于近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与大连博融控股公司大连融科储能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科技术”)、大连博融参股子公司大连恒流储能电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流公司”)签订了《三方合作协议》;基于《三方合作协议》,成都钒钛贸易与融科技术另行签订了《全钒液流电池用钒储能介质委托加工协议》。协议有效期均截止到2022年4月30日。
根据《三方合作协议》,成都钒钛贸易委托融科技术将多钒酸铵(以下简称APV)原料加工成钒储能介质后,成都钒钛贸易再将加工好的钒储能介质销售给融科技术,全部用于恒流公司“大连液流电池储能调峰电站国家示范项目(一期)”全钒液流电池建设项目中。
依据《全钒液流电池用钒储能介质委托加工协议》,自2021年10月起,成都钒钛贸易委托融科技术将APV加工成钒储能介质。在本协议项下委托加工业务全部结束后,成都钒钛贸易向融科技术支付加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