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内企业利用楼顶和闲置空间建设光伏发电自用项目的,建成发电使用后给予300元/千瓦补贴,每个区内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肇庆高新区节约用电支持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1年下半年以来,我省面临电源性缺电,全省电力供需矛盾非常突出,市、区面临错峰用电持续的严峻形势。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振兴实体经济和市“产业第一、制造业优先”的决策部署,通过政府“有形之手”科学调节用电高峰,支持制造业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率先垂范,带头践行绿色节能办公。各单位积极做好办公设备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管理,带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电良好习惯。空调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6℃,空调运行期间保持门窗关闭,非工作时段空调等办公设备电源处于关闭状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合理使用照明灯具,尽可能减少照明数量和时间。办公场所3层楼及以下停止使用电梯。
二、暂停非必要公共场所景观亮化,倡议商业企业积极参与节约用电。错峰用电时期,除重大节日和重要政治经济活动外,各公共场所应停用景观和楼宇亮化工程等非生产经营性照明。商场、宾馆、餐厅、娱乐场所、写字楼等要缩短广告灯、景观灯照明时间,在用电高峰时段减少使用或停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和非必要照明灯具,积极推广使用节能型电器。努力提高员工节约用电意识,做到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照明“随走随关”。
三、倡导鼓励广大市民采取适度节约、绿色低碳的家庭生活方式。居家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少开长明灯,鼓励空调设置温度不低于26℃,尽量使用高效率、低能耗电器,离家及时关闭电源,减少待机耗电。
四、鼓励工业企业生产工序再造,主动错峰用电。引导工业企业科学安排生产,积极服从有序用电调度,调整生产安排,主动错峰、积极避峰,充分利用夜间安排生产,做到限电不减产。鼓励抽取自来水、冰蓄冷、储能、不固定时间工序等企业工序错峰,将用电高峰时段珍贵的负荷指标让渡给紧急需要的企业。按省发改委统一划分的峰谷分时电价时段,高峰时段为10-12点、14-19点;低谷时段为0-8点;其余时段为平段。在区供电部门通知的错峰用电时期,工业企业于低谷时段(0:00-8:00)用电生产的,按产生电费的5%进行补贴;于平段用电生产的,按产生电费的2%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安排,由企业用于晚班职工补贴等支出。
五、调度公交资源为晚班职工提供交通便利。科学调度公交资源,为低谷时段和平段上下班的企业职工增加公共汽车班次,协调粤运集团、区公交公司等为企业职工提供特定班车服务。
六、大力推进肇庆高新区公共机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通过华南理工大学制定的“云能耗AI智能控制平台”,运用大数据工具,推进机关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带头规范养成节能意识和节能行为,成为双碳战略的先行者。
七、加快推进我区智慧用能聚合响应调控平台建设。积极采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设园区电力智能聚合响应调控系统,在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的指导下争取纳入省能源局试点。挖掘企业节能优化空间,搭建园区内企业主动错峰,用能指标撮合交易平台,实现园区用电智能统计、分析、分配和调度功能。
八、大力推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一是对区内企业利用楼顶和闲置空间建设光伏发电自用项目的,建成发电使用后给予300元/千瓦补贴,每个区内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二是企业光伏发电自用的,错峰用电时期,光伏部分负荷不纳入错峰用电的负荷指标。
九、重点推动储能、冰蓄冷项目建设。一是对区内企业建设储能、冰蓄冷项目的,建成使用后给予150元/千瓦补贴,每个区内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二是在错峰用电时期,储能负荷可以冲抵错峰用电的负荷指标。
经发改部门认定的“两高”项目(企业)不享受本措施第四、八、九项资金补贴。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