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陕武直流一期外送新能源项目优选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显示,陕北至武汉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额定电力输送能力8GW,规划配套新能源约10GW。一期项目总规模6GW,其中榆林4.2GW,延安1.8GW。根据陕西省与湖北省关于外送通道达成的意见,2.1GW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从榆林市配置给湖北能源集团开发建设,其余3.9GW纳入本次竞争性配置。
纳入本次竞争性配置的陕武直流一期3.9GW项目,其中集中式风电项目200万千瓦、普通地面光伏项目190万千瓦。基地600万千瓦项目需同步配套项目装机容量10%且不低于2小时的电化学储能系统,电化学储能集中式建设,采取共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的方式配置,与风电、光伏项目同步建成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