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标段名称:一汽丰田客户用充电桩招募项目
2.2项目概述:招募需求产品:客户用充电桩;合同期限:1年;销售途径FTMS全国经销店(供应商直送)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条件:
资质要求:申请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生产商,不允许代理商
其他要求:
(1)主营业务:与FTMS业务需求相符;应募公司的代理资质(经营范围)覆盖所需产品的中国大陆全区域的(生产)销售,售后等全业务范围;
(2)法律法规:质量、包装、运输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的产品均不是“危险化学品”
(3)赔偿责任:承诺对于因产品质量导致的一切损失予以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能提供书面索赔流程、对应方案;能先行赔付。
(4)商务:接受3个工作日处理订单,并接受FTMS对订单频率进行适当调整;接受不设最低起订量;接受N月货款,N+1月支付;能对FTMS经销店提供产品培训或现地技术支援等服务;接受FTMS对零件供应商的管理及评价规则;
以上需提交承诺书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分公司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12)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FAW一汽集团和FTMS一汽丰田黑名单,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至少需要通过5家,否则重新采购。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请于2021年1月22日22:00至2021年1月27日22: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1元,售后不退(非申请人原因除外)。未领购资格预审文件的,不得参与资格预审。
5.3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0.01元。
5.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14:00,申请人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资格预审申请信息。
6.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3层
联系人:崔工
电话:010-5952976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编:130118
采购项目负责人:葛工
手机号码:17790040722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