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及省级平台第一批建设及运营补贴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发改交能〔2016〕2513号)、《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发改交能〔2019〕922号)以及《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流程>的函》(琼发改能源函﹝2020﹞5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企业申请、市县牵头部门组织联合验收、省级平台初审、市县主管部门审核、市县政府审定的工作流程,我们组织了全省2019年底前建设且对外运营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补贴工作。
截至2020年7月20日,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万宁市和澄迈县6个单位完成了第一批建设运营补贴的审核。此次共验收185个充换电场站,168个符合申领补贴要求(见附件:海南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及省级平台第一批建设及运营补贴明细表)。经省级平台初审、省县主管部门审核,市县政府上报了第一批补贴金额为18,694,268.62元,其中建设补贴7,655,354.40元,运营补贴为11,038,914.22元。
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2017年至2019年建设运营补贴,送审金额为7,925,396.85元,其中项目一期建设费用送审金额3,597,829.16元、项目二期建设费用送审金额1,142,689.10元、2017年6月至2019年12月运营费用3,184,878.59元。为确保补贴申报合规合法,数额真实准确,我们委托第三方海南佳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海南佳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项目建设运营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琼佳明专审字[2020]第051号)。经审计,省级平台项目建设运营费用审定金额为 7,253,043.20元,其中项目一期建设费用审定金额为3,597,829.16元、项目二期建设费用审定金额为1,142,689.10元,项目2017年6月至2019年12月运营费用审定金额为2,512,524.94元(核减672,353.65万元)。经核算,2017年至2019年省级平台的建设补贴为1,422,155.48元,运营补贴2,500,000.00元,合计3,922,155.48元。
现就充换电基础设施和省级平台第一批建设及运营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委将向省财政厅申请资金拨付。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当面、电话、邮件的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受理单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会能源处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814室
邮政编码:570204
联系电话:0898—65376656
电子邮箱:nyc_fgw@hainan.gov.cn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