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37元 占用费117元!新能源车超时收费标准或年底出台

发布日期:2020-07-03  来源:红星新闻  作者:叶燕

核心提示:时隔一个半月,成都市民李某亮依然难以释怀:5月12日晚,如同往常一样,他到红星美凯龙金牛商场门口的电动汽车充电场为自己的新
 时隔一个半月,成都市民李某亮依然难以释怀:5月12日晚,如同往常一样,他到红星美凯龙金牛商场门口的电动汽车充电场为自己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让他诧异的是,第二天一早,他收到的账单有两项收费,充电花了37元,超时占用费117元。
 
什么是超时占用费?合理不合理?收费标准谁来定?疑惑之下,他拨打了“12345”市长公开热线。
 
半小时充电:
 
充电37元,超时占用费117元?
 
李某亮是新能源汽车的“粉丝”。去年9月,他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由于自己没有安充电桩,他就近选择了红星美凯龙金牛商场门口的电动汽车充电场。
 
通常,晚上八九点就已经开始充电,一个多小时后,充电就结束了。
 
意外发生在5月12日晚,这一天,他回家较晚,充电时已经凌晨12点多了,困意袭来,他选择了回家睡觉,打算第二天来挪车。
 
让他诧异的是,第二天一早,他收到的账单有两项收费,充电花了37元,超时占用费117元。账单显示,充电完成半小时后,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按照0.3元/分钟向他收取超时占用费。
 
李某亮很困惑,哪里来的超时占用费?收费标准是什么?为何不提前通知?
 
“找不到超时占用费的提醒。”李某亮表示,充电的正常操作是扫码,之后确认充电,他从来没有看到过,充电站详情里有关于超时占用费的说明。
 
6月30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充电桩所在现场,停车场内、充电桩上确实没有关于超时占用费的公告。
 
运营方:
 
超时占用费1000元封顶
 
收费前有提醒
 
不过,该充电场运营方——成都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有自己的说法。7月1日,成都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运营资产经理朱帅骞告诉记者,充电开始时会有时间预估,车主会了解到预计结束时间,充电即将结束和充电结束时都会通过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给车主推送通知,“充电结束后还有30分钟的免费时间供车主挪车,超时占用费1000元封顶。”
 
↑特来电App中选择充电站可以看到关于超时占用费的信息
 
他用手机向记者演示了这一过程。记者看到,充电前点开充电站详情时,收取超时占用费的场站会显示超时占用收费详情。开始充电后会弹出提示,告知“本站开启超时占用费,充电完成请及时挪车”。
 
原来,是车主李某亮关闭了特来电App的通知推送,没有绑定微信公众号,导致没有收到相关提醒。
 
 
↑在收取超时占用费的充电站,充电前会有明显的提示
 
朱帅骞告诉记者,充电场提倡,为了车辆和车内财产安全,充电时最好不要长时间人车分离。
 
这一说法得到现场充电车主的认同。曹操专车司机钟师傅表示,“一般一个多小时就可以充完,我都是在车附近等待充电完成。充完电了有收费是应该的,只要提前说清楚就可以接受。”
 
超时占用费“应该”吗?
 
标准谁来定?
 
超时占用费“是应该的”吗?
 
记者注意到,超时占用费并非特来电独有。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6年,特斯拉就推出了车位超时占用政策,若车辆充满电后5分钟内没有腾出车位,车主将被收取“资源占用费”:收费标准为2.6元/分钟,即每小时 156元,上不封顶。2019年,特斯拉超时占用收费标准提高,分为闲时和忙时收费,算下来,1小时收费最高可达384元。
 
7月2日,记者通过小鹏汽车官网咨询客服了解到,小鹏汽车也有超时占用费:内部充电站充电结束的30分钟后开始计费,每分钟0.5元;外部充电站充电结束的30分钟后开始计费,每分钟0.2元,“各站点会存在差异。”
 
此外,在行业内,充电收费还有电费和服务费两部分。
 
朱帅骞解释收费缘由,“首先是很多车主充电高峰期充不上电,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一些车主完成充电后没有及时移车,造成了资源浪费。同时企业也需要提高运营效率,以服务更多用户。”
 
此外,今年6月1日成都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发布了《关于做好高温酷暑季节电动汽车自燃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中提到从6月1日24时起全市所有公用充电设施可以收取超时占用费。在朱帅骞看来,产业联盟的文件也是强调了超时占用费在夏季充电安全中的作用。
 
记者在这份紧急通知中看到,除了关于超时占用费的内容,事前预防事后处理都被反复提及。
 
物价部门如何看待这项收费?记者采访了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超时占用费的收取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其本身不在政府定价目录中,所以属于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行决定价格。
 
市场监管部门强调,像超时占用费这种临时约定形式的市场调节价,企业需要尽到告知义务,坚持透明收费、明白消费的原则。
 
“哪怕是一分钟一块钱,只要事先明确告知用户就没有非议。”成都新能源促进会秘书长范永军表示,“确实有部分车主提前停入充电站,并将开始充电时间设置为凌晨以利用电费低谷价格,损害了其他车主的权益。企业需要做的道德底线是,在超时占用费的收取价格和收取时间上不欺骗用户。”
 
产业联盟:
 
超时占用损害企业利益
 
最快年底前出台标准,有望规范超时占用收费
 
采访中记者发现,收取超时占用费的原因主要来自车主、企业、安全要求三个方面。
 
“超时占用费的收取主要是在经济上起到引导督促作用,在安全上起到预防作用。”成都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副秘书长杨飞告诉记者,市场上包括特来电、星星充电在内共有一百余家公司经营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超时占用是行业“痛点”,“之前收到企业反映,一位车主在充电车位上停了一个月。”
 
在杨飞看来,这种超时占用的行为确实损害了运营企业的利益。
 
关于安全问题,杨飞向记者介绍了电动汽车充电安全的特殊性:“包括起火在内的充电事故大都发生在汽车充电完成后,并且极易产生次生影响,一辆车着火,周围的车都会遭殃。从经济性和安全性的角度出发,企业会收取超时占用费,这在目前是完全市场化的行为,联盟会要求企业在收取超时占用费时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
 
杨飞表示,联盟目前正在和成都市经信局以及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沟通,最快在年底前推出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经营服务规范团体标准》,标准有望对超时占用收费标准进行规范。
 
杨飞还建议,政府可以参考国内其他城市的试点做法,把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和电动汽车长期占用充电车位两种行为纳入交通违法行为的范围,“希望各位车主能够遵守充电规范、安全文明充电,充电服务企业能够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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