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局经管节能降耗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05-07

核心提示:获悉,4月30日,广东财政厅印发《省能源局经管节能降耗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原《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
 获悉,4月30日,广东财政厅印发《省能源局经管节能降耗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原《广东省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废止。根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节能重点工程(含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工程)、亚行贷款能效电厂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事项。省能源局根据节能降耗工作目标任务、当年度节能重点工作任务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等,在预算编制阶段研究提出专项资金“政策任务”。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省能源局经管节能降耗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财工〔2020〕40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节能和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能源局制订了《省能源局经管节能降耗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向省财政厅、省能源局反映。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能源局


2020年3月5日


省能源局经管节能降耗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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