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济南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综合运输效率,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鲁发〔2018〕36号)和《山东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8〕3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深化交通运输新旧动能转换为契机,聚焦我市钢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按照“宜铁则铁、宜水则水、宜公则公、分类推进”的原则,促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目标。到2020年,全市新增铁路运营里程约135公里,力争新建、改建铁路及铁路专用线5条,形成多路径、便捷化、大能力的铁路货运网络;开工建设小清河复航工程,加快形成绿色货运新通道。与2017年相比,全市铁路货运发送量增长50万吨,铁路货运到达量增长1000万吨,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均增长20%,全市高速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5%。
二、重点工作
(一)铁路运输提升行动。
1.完善铁路路网,统筹货运场站布局,提升铁路大通道能力。建设邯济铁路至胶济铁路联络线,形成环济南市区铁路货运通道;推进连接瓦日铁路与磁莱铁路的郭大线建设,提升莱钢、泰钢等钢铁企业铁路运输能力;推进泰安至聊城铁路建设前期工作。启动曹家圈黄河桥四线桥工程,推动权庄综合货场、桑梓店集装箱和危险品办理站、董家庄高铁快运办理站规划建设。(责任部门: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市交通运输局)
2.加快综合物流园区和铁路专用线重点工程建设。建设董家铁路物流基地、水发国际物流园、鲁中新城市铁路物流园等重点项目。支持钢铁、电力等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新建改建铁路专用线,重点建设水发国际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山东将山铁路物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铁路专用线、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等4条铁路专用线。简化铁路专用线接轨审核程序。推广铁路专用线和专用铁路共商、共建、共享机制。到2020年,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有条件的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线;具备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责任部门: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物流办)
3.实施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工程,强化“点、线”能力配套建设。对铁路干线主要编组站和企业专用线设备设施实施改造扩能,提升铁路场站和企业专用线装卸效率。发挥敞顶箱“门到门”运输服务优势,加大敞顶箱推广应用力度。实施济西编组站扩能改造,推进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山东九羊集团、华电国际莱城电厂装卸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到2020年,实现铁路敞顶集装箱配送运量比2018年翻一番。(责任部门: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市交通运输局)
4.优化铁路运输组织模式,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完善列车运行图,优化编组站作业组织模式,组织货物均衡运输,开发多频次多样化班列产品,构建快捷货运班列网络。开行董家口港专列,加大黄岛班列开行密度。大力提升中欧及中亚班列的运行频率,到2020年,中欧及中亚班列确保达到200班/年,力争达到300班/年。(责任部门: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市口岸物流办)
5.完善政策机制建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建立健全灵活的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制定铁路运价优惠政策。进一步规范铁路专用线代维收费行为以及短驳服务收费,降低使用成本。推动铁路运输企业与煤炭、矿石、钢铁等大客户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与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等开展合作。针对大宗货物年运量达到150万吨以上或已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逐企制定运输结构调整的定制化解决方案。(责任部门: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公路货运治理行动。
6.切实加强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及超标排放治理。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及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持续加大违法整治力度。不断优化完善公路治超网络以及国省干线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强化矿山、钢铁企业等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引导其安装使用称重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全面实施分行业监管,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检测和柴油货车排放抽测,加快推进“非现场执法”。持续加强信用治超,严格落实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到2020年年底,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5%,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7.落实货运车型标准化制度,加快高污染车辆淘汰和深度治理。健全货车非法改装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依法查处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出厂上路现象。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健全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修(I/M)制度,对柴油货车排放检验与维修加强监管,按期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8.不断创新道路货运组织模式,推动行业集约高效发展。大力发展公路甩挂运输、企业联盟等集约高效运输组织模式,发展壮大现代物流运输骨干企业。促进“互联网+高效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发展无车承运人新业态,加快传化公路港和九通车联网无车承运智慧物流云平台建设,培育理念创新、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的无车承运人品牌企业。加快推进市区大型农贸市场搬迁规划实施,尽快完成搬迁;推进新建农贸市场同步配建充电设施,鼓励农产品运输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行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制度,推动农产品运输车辆标准化、专业化发展。(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物流办、市商务局)
(三)多式联运提速行动。
9.加强交通物流基础设施有效衔接。加快建设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物流园区、内陆港和集装箱中心站,开展与青岛、天津等港口的战略合作,提升济南国际内陆港物流枢纽地位。完善既有铁路货场功能,支持配建公路货场。完善枢纽集疏运体系,支持物流园区、大型工矿、钢铁等企业引入铁路专用线,打通连接枢纽的“最后一公里”。加快推进济南国际内陆港、小清河复航工程、济南综合保税区等项目建设,规划建设济南港疏港铁路,形成衔接紧密、运行高效的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责任部门:市口岸物流办、市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10.研发和推广先进的多式联运设施装备。鼓励生产、物流企业研发可高效换装、便捷转运的标准化运载机具设备。引导商用车中长距离公路运输向铁路运输转移。推广集装箱、半挂车、托盘等标准化运载单元和冷藏、罐式等特种箱的使用,推动多式联运设施装备向标准化、集装化、自动化升级改造。(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物流办、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11.探索创新多式联运组织模式。鼓励铁路、公路、航空运输企业以及物流园区以联盟、兼并、参股等方式开展合作。支持企业开发箱驮、驮背、公铁滚装运输等多式联运服务产品。试点开行冷藏班列。结合小清河复航和济南机场扩建工程,探索铁水联运、陆空联运组织模式。支持董家铁路物流基地、中欧班列等项目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积极对接青岛港等沿海港口,大力推动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管道运输。(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物流办、市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12.推动信息资源共享。突破不同部门、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信息壁垒,强化车辆、船舶、铁路等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强化货物在途状态及运输价格查询、车货动态匹配及定位跟踪等信息服务。协调推进交通运输、海关、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信息开放共享,力争在2—3个重点货运场站实现“秒通关”。优化信息发布与资源共享机制,积极培育拓展新兴市场,推动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局、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泉城海关)
(四)城市绿色配送行动。
13.构建公铁联运的城市配送网络。加快城市配送网络节点及配送车辆停靠装卸配套设施建设。开展城市货运通道规划研究,制定过境道路货运车辆通道规划和建设方案,划定高污染、高排放货车限行区。支持现有铁路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支持相关配送企业利用铁路专用线优化和拓展配送网络;探索开展公铁接驳配送试点,构建外集内配的公铁联运城市配送新体系。(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物流办、市商务局、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14.推广应用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全力争取、统筹利用国家和省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运营补助、充电设施奖励等各类政策,修订完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将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在货流密集区规划建设充电站(桩)。到2020年,建成公用及专用充电站150座、充电桩10000个。建成区新增、更新邮政、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达到80%;凡是财政资金购买的市政、环卫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车;鼓励推广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国网济南供电公司)
15.推进城市配送组织模式创新。积极发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等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培育和推广城市配送高铁快运模式。到2020年,培育3—5家城市配送龙头骨干企业。(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五)服务环境提升行动。
16.简化审批流程,优化管理措施。对纳入运输结构调整的重点项目和铁路专用线,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成效显著的工矿企业,在分解错峰生产任务时适当减少限产比例。支持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应用,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和推进全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具体方案,确保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实到位。2019年9月底前,各单位将具体工作方案、工作台账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62356066、62356381)。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市财政等部门、区县政府(含济南高新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莱芜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对物流园区建设、铁路专用线建设与共用、公转铁等重点项目以及中欧、中亚班列运行和新能源配送车辆购置等予以重点支持。要拓宽投融资渠道,切实加快运输结构调整步伐。
(三)强化用地支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区县政府要优先保障运输结构调整重点项目用地规模和指标,满足项目建设需求。要将本方案中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铁路专用线项目(不含物流园区),纳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受理范围,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四)严格督导落实。根据运输结构调整指标体系具体要求,建立运输结构调整信息运行监测和报送机制。各相关单位按季度总结形成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后报市政府。各牵头单位要积极督促协调相关工作推进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按期圆满完成。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推进落实不力、实施效果较差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切实保证各项工作落地落实。